1、幼儿园入学合同协议书协议双方:甲方(幼儿园)和乙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鉴于,甲方是一家合法经营的幼儿园,拥有提供优质教育服务的能力和资质;乙方希望将其子女(以下简称“幼儿”)送入甲方幼儿园接受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协议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幼儿园入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入学标准甲方确保申请入学的幼儿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关幼儿教育规定的年龄要求,并悉知并认同甲方对于幼儿的入学标准及要求。第二条 入学程序1. 乙方应提前向甲方咨询入学事宜,了解甲方的应收条件、收费标准及入学程序。2.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交幼儿的个人资料,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3. 甲方接收乙
2、方的申请,并进行入学审批。第三条 学费支付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学费标准及规定按时支付学费,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杂费、教材费等)。2. 学费支付可通过合法的渠道进行转账或现金支付,并保留支付凭证作为备案。3. 对于支付延误或其他费用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第四条 学校教育服务1.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优质的幼儿园教育服务,并根据幼儿的年龄和特性,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和教育方案。2. 学校教育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日常管理、安全保障、健康管理以及与家长的沟通和协作等方面。3.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家庭作业、家访或家长会等相关活动,并对幼儿的学习和健康情况给予关注和支持。第五条 违约责任1.
3、 如甲方不履行教育服务的合同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或解除合同,并可能追求相应的法律责任。2.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学费或其他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支付,且可能采取相应措施催收相关款项。第六条 协议解除1. 协议双方一致认为需要解除合同的,可提前至少30天书面通知对方,履行解除手续。2. 如协议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第七条 其他约定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幼儿在幼儿园就读期间。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后生效。甲方(幼儿园): 乙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