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意设计合同创意设计合同协议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乙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另一方)鉴于甲方具有创意设计需求,乙方具有提供创意设计服务的能力,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创意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logo设计、广告海报设计、产品包装设计等。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和需要,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创意设计作品。1.3 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信息真实准确,并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责任承担相应责任。第二条 作品知识产权2.1 乙方在创作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或部分作品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等)均归属于甲方。2.2 甲方有权
2、享有作品的专有使用权,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合理的修改、调整和使用。2.3 乙方不得将设计作品用于其他客户,也不得以非法手段复制、篡改或泄露作品。第三条 服务费用3.1 甲方应根据双方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3.2 乙方应妥善保管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发票,并在付款后向甲方提供。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设计作品; (2)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双方应对涉及本合同的商业机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对外披露。5.2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保密义务仍然有效。第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6.1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出现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合同变更和终止7.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7.2 除非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否则本合同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自然终止。第八条 合同生效8.1 本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双方认可并签字后生效,同时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原件。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