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技术服务合同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向乙方提供网络技术服务;乙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接受甲方提供的网络技术服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建设、服务器托管、网站开发、系统维护等网络技术服务。1.2 服务的具体细节、标准、方式、时间及费用等均通过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协议签署之前以书面方式确认。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2.1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网络技术服务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2.2 服务费用及
2、付款方式、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协议签署之前以书面方式确认。第三条 服务期限及变更3.1 本协议的服务期限为_年月日至_年月日。3.2 任何一方变更服务内容或服务期限时,应提前与对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予以保密,并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承担保密责任。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一项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2 违约方应就对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第六条 协议终止6.1 本协议到期或按照约定事项履行完毕后终止。6.2 协议终止后,双方均无权再要求对方
3、执行已终止的义务。第七条 不可抗力7.1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7.2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对一方或双方履行本协议造成的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第八条 争议解决8.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8.2 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可提交至签署本协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第九条 法律适用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9.2 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冲突,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第十条 其他10.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10.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签字) 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