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植物保护合同协议书鉴于甲方为植物保护服务提供商,乙方为需求植物保护服务的委托方,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的原则,就植物保护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的义务1. 提供植物保护技术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病虫害防治、除草、施肥等;2. 提供植物保护建议和方案,确保乙方的种植物健康、无害;3. 定期检查乙方的种植物,及时发现并处理病虫害等问题;4. 保护乙方的商业利益和商业机密,不泄露乙方的相关信息。二、乙方的义务1. 提供种植植物的详细信息,包括种类、数量、生长状况等;2. 配合甲方进行植物保护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3. 在甲方提供的建议和要求下,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病虫害等问题;4. 缴纳甲方
2、约定的服务费用。三、协议的期限及解除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具体期限);2. 一方违约或未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四、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其他约定1. 本协议签署时,甲、乙双方应当确认对本协议中各条款均已明确理解并自愿接受;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六、法律适用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七、协议的生效与变更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甲方(植物保护服务提供商):_签字:_日期:_乙方(需求植物保护服务的委托方):_签字: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