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鉴于行为人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为确保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序良俗的要求,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与内容1.1 本协议旨在确立政府采购合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签订、履行、修改、解除、争议解决等。1.2 行为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1.3 本协议主题为政府采购合同,不涉及政治或其他无关事宜。第二条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2.1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双方应按照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在书面合同中明确约定采购的具体项目、数量、质量要求、交付时间
2、、价款支付方式等相关事项。2.2 合同履行: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交付、验收等工作符合合同规定。第三条 合同的修改和解除3.1 合同修改:任何一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的合同修改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应提前以书面形式确认修改事项,并对修改后的合同重新签订或作出补充协议。3.2 合同解除:根据法律和合同的约定,当存在不履行、违约等合同违规行为的情形时,任何一方可根据情况向对方提出合同解除的请求,解除合同应符合法律规定且双方达成一致。第四条 合同履行的争议解决4.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相关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请求。4.2 争议解决的法律适用:合同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第五条 其他事项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附件之一,合同具体内容以附件合同文本为准。5.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3 本协议文字表述以中文为基础,如有其他语言翻译版本,则以中文版本为准。请行为人详细阅读以上内容,并确保您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后再行签字(盖章)确认。行为人签字(盖章)后,表示您已充分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内容,愿意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行为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