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售楼广告合同书
《售楼广告合同书》
甲方:(公司/个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公司/个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相关房地产项目的销售权,为促进项目的销售与宣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广告内容
1. 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媒体平台(如电视、广播、互联网、平面媒体等)上发布售楼广告,宣传相关楼盘的销售信息。
2. 广告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信息。
二、广告制作与发布
1. 乙方负责广告的制作、编排与发布,确保广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违反公序良俗。
2. 乙方应提供对广告内容和设计的详细描述,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制作和发布。
三、广告费用与支付方式
1. 广告费用以书面协议为准,双方应在协议中明确广告费用的具体数额、支付时间和方式。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为广告费用的有效依据。
2. 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按时支付广告费用给乙方。
3. 如果广告费用逾期未支付,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四、违约责任
1. 如果一方未能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由协议双方事先商定,并在协议中明确。
2. 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 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的,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除合同。
2. 如一方违反协议约定且未能在接到守约方书面通知后进行纠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签署、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2. 如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合同项下所有权利义务之日终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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