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监察合同协议书甲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单位名称)乙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单位名称)鉴于甲方拥有建筑工程的权益,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及监察工作的高效进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在于明确双方在建筑工程监察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施工工程的合法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的管理水平。第二条 监察内容1. 乙方将对甲方同意的建筑工程进行全程监察,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材料使用、安全施工等方面;2. 乙方将会就监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甲方提供书面监察报告,并进行必要的建议和指导。第三条 合同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
2、效,直至建筑工程完工验收结束。如甲乙双方需要延长合同期限,需提前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延期协议。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必要的监察工作,并提供相关的工程文件和信息;2.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监察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源;3. 甲方保证提供的工程资料真实、准确,并保证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有权按照监察合同的约定,监察工程的各个环节,并及时提供监察报告;2. 乙方有权对甲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和建议,并要求甲方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3. 乙方应保证监察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其他利益人的干扰。第六条 技术咨询费和支
3、付方式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监察费用,包括技术咨询费、工作报酬等;2. 监察费用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附件中明确列明;3.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监察费用,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利息。第七条 违约责任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 任何一方未按时履行义务的,对方有权要求其履行,并有权要求迟延履行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第八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协商确定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九条 协议变更和终止1. 本协议的修改和解除应经过双方的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2. 乙方可能因工程工期和甲方的要求等情况进行工作方式和工作进度的调整,但应提前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的同意。第十条 其他规定1. 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约定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2. 本协议不得转让、让与或转授权他人使用;3. 本协议中任何一方放弃或推迟行使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不应被视为对该权利的放弃。甲方(签字): 日期: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