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洋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海洋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双方基于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海洋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并共同遵守约定:第一条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确保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海洋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质量和安全。第二条 工作内容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海洋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2、,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方案;(2)进行地质勘察、地形测量等相关工作;(3)制定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并进行相关计算、模拟等工作;(4)提供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5)协助甲方进行工程施工监理。2.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并配合乙方进行勘察设计工作。第三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期限为【合同期限】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四条 付款方式1. 甲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支付勘察设计费用。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勘察设计成果后的【付款期限】内支付全部费用。第五条 不可抗力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战争、动乱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
3、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合理范围内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第六条 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机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使用。2. 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双方对于已知潜在商机和商业行为不得互相竞争,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第八条 合同解除1. 在以下情况下,任何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2)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本合同需终止的情况。2. 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确保在通知收到后【通知期限】内正式解除合同。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 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及解释事宜,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3. 本协议书的正本一式【注:正本数量】份,甲、乙双方各执【注:注明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