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课外培训服务合同协议书甲方:(下称“培训机构”)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下称“学员”)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鉴于乙方希望通过培训获取特定知识和技能,甲方愿意提供相关的课外培训服务,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1.1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课外培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学科辅导、技能培训等内容。1.2 乙方同意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相关培训。第二条 培训内容2.1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安排、学习资料、教学方式等。2.2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实际需求和能力,提供符合标准的教育服务。第三条 培训费用3.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培训费用支付给甲方。3.2 培训
2、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协商一致。第四条 培训期限4.1 培训期限由双方约定,并在协议中明确。4.2 若因乙方个人原因导致培训期限延长,甲方有权要求相应的补偿或调整。第五条 信息保密5.1 双方承诺保守有关培训过程中获取的双方之间的商业机密和其他保密信息,并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5.2 当法律法规要求或法院、政府等机关依法调取相关信息时,双方同意予以配合。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培训,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6.2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和地点提供培训服务,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6.3 若因不可抗力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导致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八条 其他约定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8.3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执行。甲方(培训机构): 乙方(学员):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