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演员拍摄形象合同协议书甲方:演员(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为乙方拍摄形象广告片或其他相关拍摄项目,并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乙方委托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和安排,参与相关形象拍摄或表演活动。1.2 甲方同意遵守乙方的创作要求和指令,合理配合乙方进行拍摄或表演,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第二条 甲方权益保障2.1 乙方保证甲方参与的拍摄或表演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况。2.2 乙方对甲方的形象使用和宣传进行合理限制,不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形象。2.3 甲方享有根据合同约定获得的报酬和福利待
2、遇。第三条 合同期限3.1 本合同期为_年/月/日起,至_年/月/日止。3.2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期限到期前协商续签合同或解除合同。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合作期间了解到的双方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4.2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披露与乙方的合作细节,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每一方如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还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5.2 除非出现不可抗力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任何一方如单方解除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支付解除合同的相应违约金。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2 本合同在解释和执行过程中适用中国法律。第七条 其他事项7.1 本协议是双方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_ 日期:_乙方(公司名称)(签字):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