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设计合同协议鉴于:甲方拥有一项项目/产品(以下简称项目)需要进行设计,并希望委托乙方进行设计工作;鉴于:乙方具有相关的设计技术和能力,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承担设计工作。基于上述背景,甲方与乙方(以下统称为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委托设计服务达成协议如下:一、项目描述1.1 甲方将详细说明项目的类型、规模、要求和相关细节,并提供所有必要的信息和材料。1.2 乙方将基于甲方的要求和提供的信息进行设计,保证设计符合甲方的期望和要求。1.3 双方将共同协商并确定设计的具体排期、交付方式和验收标准。二、委托设计服务2.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提供的信息,进行设计创作,并根据双方确定的排期及时提交设计
2、稿。2.2 甲方在接收设计稿后应及时进行审查、评估,并提出修改意见或确认稿件合格。2.3 如甲方对设计稿意见不同或需要进行修改,双方将友好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最终稿件。三、费用及支付3.1 设计费用为双方协商一致的金额,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进行支付。3.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设计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设计服务,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四、知识产权4.1 双方一致同意,设计稿及其衍生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4.2 乙方授权甲方在项目范围内使用设计稿,并保证设计稿的合法性及不侵犯第三方权益。4.3 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设计稿用于其他任何用途、不得对外公开、
3、不得擅自贩售或转让。五、保密责任5.1 双方均应对对方提供的非公开信息保密,并严禁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该信息,除非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5.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提供的任何信息用于商业目的或其他非约定目的。六、违约责任6.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6.2 如因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协议某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不视为违约。七、其他约定7.1 协议司法管辖法院为签订地法院,适用的法律是签订地法律。7.2 协议的所有修改、补充或终止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设计完成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为止。如果双方需终止该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_乙方(签字):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