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炭销售合同协议书甲方(销售方):甲方名称乙方(购买方):乙方名称鉴于甲、乙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基于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1.1 甲方同意向乙方销售煤炭产品,乙方同意购买煤炭产品。1.2 本协议的签署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煤炭销售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第二条 产品规格和数量2.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以下煤炭产品的规格: 详细描述煤炭产品的名称、质量、热值、含硫量、含灰量等指标2.2 乙方同意按照约定规格购买煤炭产品的数量: 具体约定煤炭产品数量或基于约定的定期订购方式第三条 交货时间和方式3.1 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
2、时间,将煤炭产品送达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3.2 煤炭产品的交货方式为:揽货、自提、物流配送等具体约定第四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4.1 煤炭产品的价格为:具体约定单价或基于市场价格的浮动方式4.2 乙方同意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支付煤炭产品的费用。第五条 质量检验和验收5.1 乙方有权对收到的煤炭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于收货后 具体天数 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5.2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内提出质量异议,视为乙方已验收合格且同意煤炭产品的质量。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6.2 如甲、乙双方均存在违约情况,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
3、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争议处理7.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7.2 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8.2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9.1 本协议未约定事项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9.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第十条 附则10.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废止,须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10.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