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押金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拟与乙方就押金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制定本押金合同协议书。第一条 合同目的1.1 甲方和乙方确认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双方在押金事项上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第二条 押金金额2.1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押金金额(具体金额双方已协商一致),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一项条件。第三条 使用期限3.1 乙方将按照双方商定的租期使用甲方提供的物品/场所(以下简称“租赁物”)。租期起始日期为合同签署之日起(具体时间双方可在后续约定中确认)。第四条 押金退还4.1 在租期届满,并且乙方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支付的押金
2、金额。第五条 押金的使用5.1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租期届满前,将押金金额中所涉及的费用用于修缮租赁物、清理卫生等必要的费用支出。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乙方同意,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沿用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将押金金额中所涉及的费用用于弥补乙方的违约损失:(1)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2)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3)乙方损坏租赁物或未及时维修;(4)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7.2 如因本合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约定8.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合同生效9.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公章: 公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