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育婴师服务合同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签署日期签订:甲方:(以下简称“雇主”)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适用):电话:电子邮箱:乙方:(以下简称“育婴师”)地址:身份证号码:电话:电子邮箱:鉴于:1. 雇主有需要雇佣专业育婴师提供婴儿/幼儿护理服务。2. 育婴师具备从事育婴工作所需的相关技能和经验。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育婴师应根据雇主的要求,负责婴儿/幼儿的护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喂养、更换尿布、睡眠管理、照料卫生等。1.2 育婴师应保证服务质量,并按照雇主的指示和要求进行工作。1.3 育婴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
2、婴儿/幼儿的健康和安全。1.4 育婴师应定期向雇主提供婴儿/幼儿的成长情况和健康状况报告。第二条 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2.1 雇主应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服务费用标准支付报酬给育婴师。2.2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为()。2.3 服务费用支付周期为()。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假3.1 工作时间为(具体工作时间)。3.2 育婴师享有每周()天的休假,具体安排由双方协商一致。3.3 若育婴师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通知雇主,并征得雇主的同意。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育婴师应妥善保管雇主的家庭信息和婴儿/幼儿的个人资料,不得泄露给他人。4.2 育婴师不得将任何与雇主和婴儿/幼儿有关的信息用于商业目的。第五条
3、违约责任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2 如由于育婴师的原因导致雇主遭受实际损失,育婴师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若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7.2 协议期满时,如无异议,双方可继续协商续签。7.3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第八条 附则8.1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的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3 本协议的其他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雇主(盖章/签字): 育婴师(盖章/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