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咨询合同协议标题:建筑工程咨询合同协议书甲方:(甲方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联系电话: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号码:行为能力: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乙方:(乙方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联系电话: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号码:行为能力: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鉴于甲乙双方愿意通过合作,共同进行建筑工程咨询项目,为确保双方权益,特订立本建筑工程咨询合同。第一条 定义1.1 本合同中,以下术语定义如下:1.1.1 甲方指委托乙方进行建筑工程咨询的一方。1.1.2 乙方指承接甲方建筑工程咨询业务的一方。1.1.3 咨询项目指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建筑工程咨询服务的具体内容。1.1.4 协议书指本
2、建筑工程咨询合同。第二条 合同内容2.1 乙方承诺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相关建筑工程咨询项目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2.2 咨询服务事项、工作计划、服务期限、报酬等细节,由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共同商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2.3 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2.4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进行评估,并提出合理的修改或要求。第三条 保密条款3.1 甲乙双方同意保守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为对方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所了解到的商业信息。3.2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涉及本合同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3.3 乙方应
3、确保咨询过程中获得的甲方信息不被不当使用或披露,并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保护甲方的信息安全。第四条 结算方式4.1 根据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报酬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4.2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服务费用,逾期支付的,应支付逾期利息或违约金。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5.2 若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争议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CIETAC)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并以中文进行仲裁程序。5.3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六条 合同效力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 其他事项7.1 本合同未涉及的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7.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7.3 本合同及其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甲方:(签字/盖章)日期:乙方:(签字/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