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协议书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甲方:(甲方的名称或个人姓名)、注册地址:(甲方的注册地址)乙方:(乙方的名称或个人姓名)、注册地址:(乙方的注册地址)鉴于甲方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真实表示愿意与乙方订立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乙方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经验,在双方自愿、平等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背景及目的1.1 甲方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委托人,希望聘请乙方作为监理机构全程监理工程建设项目。1.2 乙方具备工程建设监理的相应经验和能力,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监理职责。1.3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签订本合同,共同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
2、质量和进度。第二条 合同内容2.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工程建设监理职责,监督和检查工程监理全过程。2.2 乙方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规程,进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2.3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监理报告、进展情况、风险评估等相关文件和信息。第三条 合同期限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终止。3.2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同约定的事由,导致工程建设项目无法按期完成,双方可协商延长合同期限。第四条 合同支付4.1 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监理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附件中详细记录。4.2 乙方应按照约
3、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要求,提供相关发票和付款凭证。第五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5.1 如发生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事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5.2 若任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经通知后仍不改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六条 其他约定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6.3 本合同的签署、生效、履行及争议解决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4 本合同项下的争议如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处理。6.5 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可撤销。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