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员聘任合同协议甲方:(单位名称)乙方:(个人姓名)鉴于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接受甲方的聘任,并且乙方的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聘任内容甲方聘任乙方为公务员,具体职务为(具体职务名称)。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所聘任的职责和义务。二、聘任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具体时间段),期满后,双方如无其他约定,协议自动终止。三、权益和义务1. 乙方享有与其职务对应的权益和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保险、假期等。同时,乙方应当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尊重甲方的安排和管理。2.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机密信息和其他涉及单位利益的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不得利用
2、该信息谋取个人或他人的利益。3.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相关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四、解除协议1. 如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追究违约责任。2. 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协议的情况,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协议。五、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解决。六、协议变更和补充本协议的变更和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七、其他事项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约定事项,应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并经双方同意后进行调整。以上为双方就公务员聘任合同达成的协议条款,双方共同认可并遵守。甲方: 乙方:(单位盖章) (个人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