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服务合同协议书本协议书是由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旨在规范双方在建筑服务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协议履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双方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以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一条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双方就建筑服务的范围、内容、价格及支付方式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合作的顺利进行。第二条 义务和责任1. 承包方须按照约定的标准和质量,按时提供合格的建筑服务,并确保在工期内完成工程。2. 业主方应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并提供必要的配合与支持,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第三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1. 合同标的和价格由双方
2、共同商定,一般采用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的方式。2. 合同金额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支付方式应采用法定货币或电子支付。第四条 保密条款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或其他保密信息,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第五条 争议解决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六条 生效与变更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并成为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约定。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第七条 其他条款除本协议明确约定外,双方应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附则: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日期】【承包方签名及单位盖章】【业主方签名及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