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与装饰工程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鉴于甲方拟与乙方签订建筑与装饰工程合同,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1.1 本协议中使用的名词和术语应有如下含义,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否则应按如下解释:(1)建筑与装饰工程:指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建筑与装饰相关工程项目。(2)甲方:指委托乙方进行建筑与装饰工程的一方。(3)乙方:指承接甲方建筑与装饰工程的一方。(4)合同: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合同。(5)工期:指合同约定的工程完成时间。1.2 本协议的一切附件、补充协议等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条 合
2、同条款2.1 甲方与乙方应遵守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共同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2.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项,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和标准完成工程。2.3 甲方应提供合法、真实和准确的建筑与装饰工程要求和资料,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工程施工。2.4 双方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验收标准及程序,合同竣工后,双方应按约定的方式进行工程验收。第三条 争议解决3.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3.2 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到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第四条 协议生效4.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4.2 本协议正本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