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视觉设计合同标题:视觉设计合同合同编号:编号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内容订立本视觉设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同目的1.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视觉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图形设计、动画设计、平面设计等。第二条 服务内容1.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需求,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视觉设计服务。2.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交付设计稿
2、件,并在甲方提出合理修改要求后,及时进行修改直至甲方满意为止。第三条 定价和支付方式1. 甲乙双方确认视觉设计合同的价格为:合同金额人民币(¥)。2.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付款期限内支付合同款项给乙方。3.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发票或收据等相关证明。第四条 知识产权1. 乙方提供的视觉设计服务及相关稿件,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2. 乙方不得对甲方的设计稿件进行私自使用、传播或出售,及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任何形式的使用。第五条 保密义务1. 甲乙双方应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除非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第六条 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2. 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第七条 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执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 如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第八条 合同生效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合同约定的服务交付完毕并支付全部款项之时。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