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运提单运输合同协议书甲方:(委托人/发货人)乙方:(承运人/承运公司)鉴于甲方作为委托人拥有合法权利委托乙方作为承运人/承运公司运输货物;鉴于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愿意根据甲方的要求履行承运人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海运提单运输合同协议:第一条 - 合同目的根据本协议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并且乙方同意履行其作为承运人的责任。第二条 - 运输货物1. 甲方需提供明确的货物信息,包括名称、数量、重量、体积、包装等,以便乙方进行准确的运输安排。2. 所有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序良俗,不得包括违禁品或危
2、险品。第三条 - 提单要求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提单要求,包括提单的格式、数量、签发地点等。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发相应的提单,并将提单交付给甲方。第四条 - 运费与付款方式1. 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的运输服务支付运输费用。运输费用的具体数额应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计价标准确定。2. 运输费用的支付方式应在本协议中明确约定,包括支付期限、付款方式等。第五条 - 运输期限1. 甲方和乙方应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确定合理的运输期限。双方同意尽最大的努力履行约定的运输期限。2. 在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无法预见的情况下,运输期限可能会发生一定的延误。甲方和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延误问题。第六条 - 违约
3、责任1. 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运输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等相关费用。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七条 - 争议解决1.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双方协商同意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请求。2. 争议解决的具体方式和仲裁机构应在本协议中明确约定。第八条 - 其他事项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解除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2. 本协议的内容和效力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九条 - 合同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