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产品代理合同协议书协议编号:_甲方(以下简称“国内代理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乙方(以下简称“国外代理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代理产品1.1 国内代理方授权国外代理方在中国境内代理销售以下文化产品(以下称为“代理产品”):(请详细列明代理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1.2 代理产品的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归属于国内代理方或其合法授权方,国内代理方有权对代理产品进行销售、推广等活动。第二条 代理范围2.1 国内代理方同
2、意将代理产品的销售权、推广权等独家授权给国外代理方进行代理。2.2 国外代理方同意按照国内代理方的指示,进行代理产品的销售、推广等活动,并负责与国内市场相关的一切工作。第三条 合作期限3.1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_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3.2 合作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可在合作期满前_个月内协商确定续约事宜。第四条 代理权与义务4.1 国内代理方在合作期限内授予国外代理方代理权,并授予其按照合同约定对代理产品进行销售、推广等活动。4.2 国内代理方有义务向国外代理方提供代理产品所需的相关资料、技术支持、市场信息等,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4.3 国外代理方有义务按照国内代理方的要求进
3、行销售、推广等活动,并确保代理产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达到国内代理方的要求。4.4 国外代理方有义务保护代理产品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相关权益,在代理产品销售、推广等活动中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支付方式与费用5.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国内代理方将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代理产品的货款。5.2 国内代理方将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国外代理方的代理费用。第六条 不可抗力6.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互相协商解决方式。6.2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第七条
4、 保密条款7.1 双方同意在合作期间及合作解除后,对涉及到本协议的商业、技术及其他保密信息进行保密。7.2 除非取得对方书面明确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与该信息无关的第三方。第八条 争议解决8.1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8.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协议的终止9.1 在合作期限内,如双方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对方受损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9.2 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解除后,双方各自的权益和义务终止,不再具有约束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国内代理方:(盖章)国外代理方:(盖章)签署地点: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