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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159-2016 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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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m p GB 51159 - 2016 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y缸ndyed and denim fabric plant 2016-0104发布2016-08-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yarn dyed and denim fabric plant GB 51159 -2016 主编部门: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 1 6 年8 月1

2、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6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2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59-2016,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8.6. 1、10. 7. 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1月4日前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和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

3、程中根据我国色织和牛仔布行业发展现状以及行业持续发展的需要,结合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的特点,在总结我国最近三十年来建设色织和牛仔布工厂的实践基础上,吸收了国内外同类型工厂的设计经验,对工艺生产、储运、防火、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节约资源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审查定稿c本规范共分11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总图布置,工艺设计,工艺设备和工艺管道,生产辅助设施,建筑、结构,电气,供暖、通风、空调和滤尘,给水、排水,动力。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纺织

4、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上海市长寿路130号;邮编:200060; E-mail: stadrionline. sh. en)。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山东纬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山东省纺织设计院 1 主要起草人:成妙春陆灵均金平良蔡剑刘立蔡小平李靖施鲁申曾海宁尹振文朱佳花香杨茵王婉青董凤胡乃杰王怀德主要审查人:孙今权吴文浩刘承彬李熊兆陈春蘸罗永刚程宏德宋桂玲曹志敏金林张润东 2 目

5、次1总则2术语3 总图布置. ( 1 ) ( 2 ) ( 4 ) 3. 1 一般规定( 4 ) 3. 2 总平面布置( 4 ) 3. 3 竖向设计3.4 厂区管线3. 5 厂区道路( 6 ) ( 7 ) ( 7 ) 3. 6 厂区绿化( 8 ) 3. 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8 ) 4 工艺设计门0)4. 1 一般规定U 0) 4. 2 工艺流程Cl 0) 4. 3 工艺计算u 。,“qdndnRdauaunbo000道管乙施工置施设输和配置道设助定运奇与布管出辅H构规间UM备备艺制产储结般车主设设工事生仓、一产筑AA工JJJ生JJ建JA品bRd严bnbO巧,FbEU句t 1 7. 2 生产厂房

6、U们7. 3 辅助用房(19) 7.4建筑防火门的7. 5 建筑防腐蚀( 2 0) 7. 6 结构形式与构造门0)8电气8. 1 一般规定U 川8. 2 负荷分级和电源(2 4) 8. 3 供配电系统( 2 4) 8. 4 照明(25)8. 5 防雷与接地 门8. 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 8) 9 供暖、通风、空调和滤尘门川9. 1 一般规定川9. 2供暖(2 9) 9.3 通风(3 0) 9. 4 空调(3 0) 9. 5 空调冷源门川9. 6 滤尘门U10 给水、排水 10. 1 一般规定阉.( 3 4) 10.2 水源与水处理门的10. 3 水量、水质、水压(34) 10. 4 给水系

7、统和管道敷设(3 6) 10. 5 消防给水系统和消防设施(3 7) 10. 6 排水系统和管道敷设(3 7) 10. 7 污水处理与废水回用门们11动力11. 1 蒸汽供热系统问0) 2 11. 2 蒸汽凝结水回收和利用11. 3 压缩空气u11. 4 导热油供热系统附录A主要工艺流程附录B主要工艺参数附录C车间温湿度参数本规范用词说明(5 1) 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 3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 2 Terms ( 2 ) 3 General layout plan . ( 4 ) 3.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4

8、 ) 3. 2 Design of general plan ( 4 ) 3. 3 Elevation plannmg( 6 ) 3. 4 P1pelmes of mill site( 7 ) 3. 5 Roads inside mill site( 7 ) 3. 6 Factory greening. ( 8 ) 3. 7 Main technical amd economic mdicators( 8 ) 4 Process designCl 0) 4. 1 General requirements Cl 0) 4. 2 Process flow Cl 0) 4. 3 Process ca

9、lculati1on Cl l) 4. 4 Material handing eqmprnent(12) 5 Process equipment . (13) 5. 1 Machmes and machines quantifying(13) 5. 2 Machines arrangement(13) 5. 3 Process pipe lme. (15) 6 Auxiliary product10n facility (16) 6. 1 Auxiliary production facility (16) 6. 2 Storage .,.(16) 7 Building and structu

10、res . (18) 7. 1 General requirements (18) 4 7. 2 Production bmlding(18) 7. 3 Auxiliary rooms(19) 7. 4 Fire protection of bmlding(19) 7. 5 Corrosion prevent10n of building ( 2 0) 7. 6 Structure and conformation( 2 0) 8 Electricity( 2 4) 8. 1 General reqmrements( 2 4) 8. 2 Load class1f1cation(24) 8. 3

11、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24) 8. 4 Lighting . ( 2 5) 8. 5 Lighting protect10n and巳arthmg(2 7) 8. 6 Fire alarm . ( 2 8) 9 Heating, ventilation, air conditioning and filtering ( 2 9) 9. 1 General requirements( 2 9) 9. 2 Heatmg( 2 9) 9. 3 Ventilation ( 3 0) 9. 4 Air cond1tionmg( 3 0) 9. 5 Refri

12、geration ( 3 1 ) 9. 6 Dust filtering. ( 3 3) 10 Water supple and drainage ( 3 4) 10.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3 4) 10. 2 Water source and treatment( 3 4) 10. 3 Water amount , water quality and water pressure(34) 10. 4 Water supply and pipeline laying ( 3 6) 10. 5 Fire water supply system( 3 7) 10. 6

13、 Drainage system and pipelme laymg. . ( 3 7) 10. 7 Wastewater treatment and reuse( 3 8) 11 Heat supply and compressed air ( 4 0) 11. 1 Steam heating system“. ( 4 0) 5 11. 2 Steam condensate recovery and utilization of water(41) 11. 3 Compressed aiir(41) 11. 4 Heat conducting 01! heating systemc 4 2)

14、 Appendix A The main technological processc 4 3) Appendix B The main process parameters( 4 7) Appendix C Workshop temperature and humidity parameters( 5 0)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 5 1 )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52)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55) 6 1总则1. o. 1 为统一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的技术

15、要求,推进设计工作的规范化,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目的,制定本规范。1. o. 2 本规范适用于色织和牛仔布工厂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1. o. 3 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应贯彻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纺织行业技术政策,应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节能、环保、安全等技术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和资源的综合利用。1. o. 4 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术语2. 0. 1 牛仔布denim fabric 牛仔布是以能蓝染色的经纱和本色纬纱交织的色织斜纹粗布织物。2.0.2 色织布yarn dyed 色织布是以染色的经纱和染色

16、的纬纱按织物组织及配色循环交织的织物。2.0.3 球经ball warp 将数百根经纱牵引整理,集束成一条绳束,然后卷绕在木质的芯轴上,做成一个纱球的工艺过程。2.0.4 绳状染色rope dyeing 将经纱球上引出的纱条,以绳状的形式,通过染液的浸轧和氧化处理,加工成色纱,并通过圈条机构将绳状色纱有规律地卷绕在储纱桶中,供重新整经时使用。2.0.5 分经re-beaming 将已染好的绳状纱条,重新分开卷绕成色纱经轴的工艺过程。2.0.6 浆生warpi吨sizing将若干个色纱经轴上的经纱按照经向组织规格要求合并一起,浸入浆液压去余液烘干、分纱,按照规定长度卷成织轴的生产过程。2. 0.

17、 7 整浆联合series warping and sizing combination 色纱分条整经与浆纱结合的工艺过程。2.0.8 浆染联合sizing-dyeing range 经纱染色与浆纱结合的工艺过程。2. 0. 9 纱线染色yarn dyei吨 2 纱线在缸体中浸清一定周期后完成染色的过程。主要有绞纱染色、经轴染色和筒子染色的工艺过程。2. 0. 10 色织multicolor weaving 将色纱在织机上按照一定的组织、密度、配色循环和宽度完成经、纬纱的交织,形成色织物的工艺过程。2. 0. 11 分条整经sectional warping 根据织物组织、配色循环将全幅织物所

18、需经纱数分成若干条带按一定幅宽和长度逐条平行卷绕在整经机滚筒上,然后再将全部条带同时卷绕在织轴上的工艺过程。 3 3总图布置3.1一般规定3.1.1 总图布置应符合工艺流程和当地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以及节约用地,节省投资,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安全卫生和防火的规定。3.1. 2 总图布置应按所在地区自然条件和可靠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经过多方案技术经济指标比较后择优确定。3.1. 3 总图布置应与城镇给水排水、供电、供热、交通运输、消防、环境保护等设施相结合。3.1. 4 总平面布置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2

19、5、纺织工业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477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3.2 总平面布置3. 2.1 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总平面布置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自然条件、厂外交通运输动力设施配套条件,合理确定厂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工程管线、绿化等平面定位和竖向布置,并应与空间景观相协调。2 总平面布置应划分功能分区,分为生产区、动力区、库区及行政管理生活服务区。辅助和附属设施应靠近其服务的场所,动力设施宜靠近负荷中心。3产生污染源的场所应位于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4 在符合生产工艺流程的条件下,建筑物宜合并,可组成单层、多层联合厂房。5 功能分区及建、

20、构筑物外形宜规整,行政管理及生活服务设施宜分别集中设置,并应严格控制用地面积。6 交通运输应满足生产流程顺畅、原料、物料的运输路线短捷、方便的需要,且应避免货流与人流的交叉干扰。7 分期建设用地应将近期建设项目集中紧凑,合理布置,并应给后期工程和生产联系创造良好的条件。3.2.2 厂房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束纱染色、浆染和后整理车间当采用锯齿形厂房时,宜选用锯齿朝南的方位;在夏热、冬暖地区,宜选用锯齿朝北的方位。当织造车间采用锯齿厂房时,宜选用锯齿朝北偏东的方位。2 当采用气楼式厂房时,宜选用南北朝向。3 当采用无气楼式厂房时,屋面应留有排气孔,外墙宜开南北朝向高窗。4 当采用多层厂房时

21、,宜选用“二”字形平面。5 L、U形平面的厂房,开口部分宜朝向夏季主导风向,并应在0。45之间。3.2.3 仓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原纱库应邻近染纱车间布置。2 成品库应邻近后整理车间布置;原纱库和成品库也可合并集中布置。3 机物料库、染化料库宜独立布置。4 危险品库、燃料储罐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的有关规定,并应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3.2.4 动力区建(构)筑物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锅炉房应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宜靠近热负荷中心。2 燃油、燃气锅炉房的储罐区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

22、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3 变电所和配电所宜布置在负荷中心处,并宜靠近厂区外线进线位置,当外部电源进线为35kV及以上时,变电所宜在厂区独立设置。4 空压站、制冷站应靠近负荷中心,且应远离散发爆炸性、腐蚀性和有害气体及粉尘的场所。5 给水建、构筑物宜集中布置,且应位于给水总管短捷的地段。6 污水处理厂(站)应布置在城镇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宜靠近产生生产污水的厂房,并与附近居住区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的有关规定。污水处理厂(站)内宜绿化。总体布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25的有关规定。7 机修

23、、电修等辅助生产设施宜集中布置,并应方便运输。8 汽车库、停车场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有关规定。9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宜布置在厂前区,并应位于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应靠近主要人流出入口。3. 3坚向设计3. 3. 1 厂区竖向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道路交通运输、土石方工程量平衡、防洪及管线铺设要求,并应结合地形和地质条件确定。3. 3. 2 厂区的防洪设施应符合所在地城镇的防洪标准和工厂的等级,应不被洪水、潮水及内涝水淹没。厂区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当厂区不可避免地位于上述地带时,应采取防洪、排磅的防护措施,并应符

24、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有关规定。3. 3. 3 竖向设计宜采用平坡式。自然地面高差较大且地形复杂时,也可采用阶梯式布置,台阶的划分宜满足厂区的功能分区。3.3.4 厂区场地设计标高应与厂外道路标高相协调。厂区入口的路面标高宜高于厂外路面标高。3. 3. 5 厂房及辅助生产设施室内地坪标高,应在室外场地设计标高0.15m0.30m范围,行政办公用房和有特殊防潮要求的设施,宜根据实际需要,加大室内外高差。3.4厂区管线3. 4.1 厂区管线敷设方式应根据管线内介质的性质、管线规格,结合厂区地形、自然条件、生产工艺、安全生产、交通运输、随工检修等因素经综合比较后择优确定。3.4.2

25、管线的布置应与道路或建(构)筑物相平行,干管应布置在与其连接的支管较多的一侧,管线宜短捷顺直,并应减少交叉。3. 4. 3 地下管线不应敷设在腐蚀性物料的包装、堆放及装卸场地的下面。3. 4. 4 地下管线、管沟不应布置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压力影响范围内,并不宜平行敷设在道路下面。3.4.5 管线综合布置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有关规定。3.5厂区道路3. 5.1 厂区道路的布置应满足生产、交通运输、安装检修、消防及环境保护、综合管线和绿化布置等要求,并应与厂外道路连接方便、短捷。3. 5. 2 厂区道路宜与主厂房轴线平行或垂直,宜正交环形

26、布置。3. 5. 3 尽端式道路应设置回车场,回车场面积应根据所通过的最大汽车车型的最小转弯半径和路面宽度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3.5.4 装卸区应有车辆停放和调车用地,并应设置回车场。3. 5. 5 道路标高和坡度应与厂区竖向设计、土方工程量相协调, 7 并应满足运输和消防要求。3. 5. 6 厂区出入口根据生产规模、总体规划等因素确定,数量不应少于两个,两个出人口宜分别设在厂区不同的方向,当只能设在同一方向时,宜大于或等于50m。人流出入口与货流出人口宜分开设置。3.5.7 厂区内道路路面宜采用城市型道路,道路等级应综合工厂规模、道路类别、汽车

27、载重量和运输流量等因素确定。3.5.8 厂区道路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3. 6厂区绿化3. 6. 1 厂区绿化应根据色织和牛仔布工厂的特点、环境保护、安全卫生、防火、采光、厂容景观等要求设计。3. 6. 2 厂区绿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和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规范GB50425的有关规定。3.6.3 高噪声源车间周围绿化,应采用减噪力强的乔灌木。3. 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3. 7.1 总图设计宜采用下列技术经济指标:1 厂区占地面积(

28、旷);2 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m2);3 固定堆场占地面积(m2);4 总建筑面积(mz);5 厂区道路及广场占地面积(m2);6 绿化占地面积(m2);7 土石方工程量(旷);8 容积率(%);9 建筑系数(%);10 绿地率(%);11 行政办公和生活用地面积(m2);12 行政办公及办公设施所占比重(%)。3.7.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 9 4工艺设计4.1一般规定4. 1. 1 色织工厂工艺设计宜包括染纱、前织准备、织造、后整理及生产辅助设施。牛仔布工厂工艺设计宜包括纺部、经纱染色、前织准备、织造、后整理及生

29、产辅助设施。4. 1. 2 工艺设计应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并应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成熟可靠、安全适用的原则。4. 1. 3 工艺设计应根据产品方案确定原料性能和产品质量,采用相应的技术路线和生产工艺流程。4.1. 4 工艺设计应有利于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降低能耗,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4. 2工艺流程4. 2.1 工艺流程应满足产品的生产要求,并应适应市场需要。4. 2. 2 工艺流程宜选择高效、短捷、连续化和自动化的工艺技术。4.2.3 色织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宜符合下列规定:1 染纱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A.1. 1、A.1. 2、A.1. 3条的规定确定。2 前织准备及织造工艺

30、流程可按本规范第A.1. 4条的规定确定。3 后整理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A.2节的规定确定。4.2.4 牛仔布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宜符合下列规定:1 纺纱(环链纺和转杯纺)工艺流程设计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棉纺织工厂设计规范GB50481的有关规定确定。2 经纱染色、前织准备及织造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A. 3.1条的规定确定。3 后整理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A.3. 2条的规定确定。4. 3工艺计算4. 3.1 工艺计算应根据织物规格、采用的纱线规格、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条件及设备性能等因素进行计算。4.3.2 工艺计算应包括下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 年成品产量;2 年原材料消耗量;3 织物平均纬密。4.

31、3.3 平均纬密可按下式计算:(zL;) P= iI L, ,1 式中:F平均纬密(根lOcm);丸一一某种织物的平均纬密(根lOcm);L;一某种织物的产量(m);n 织物品种个数。4.3.4 织物的坯布产量可按下式计算:G 60Kt 10 P四式中:G织物的坯布产量(m/h); 织机转速(转min);Pw一一织物坯布纬密(根10cm); K 织机运转效率(%);t一一织机开台数(台)。4.3.5 年成品产量可按下式计算:年成品产量G(1-L;) (4. 3. 3) (4.3.4) (4. 3. 5) 11 式中:G;一一某种织物的坯布产量Cm/a);L;一某种织物后整理经缩率。4.3.6

32、计算年设计生产能力和消耗的设备有效运转时间,可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1 三班三运转工作制,可按年306d、6885h计算;2 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可按年350d、7875h计算。4. 4车间运输4. 4.1 车间运输宜采用机械化、半机械化的运输工具。4. 4. 2 车间运输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幸辆应安全适用、结构紧凑、灵活轻便,刹车应可靠。2 电动运输设鲁易产生火花的部位应封闭。3 采用垂直运输的电梯轿厢规格及载重能力应与车间运输工具及负荷相适应。4 多层厂房电梯设置数量不宜少于两台。4.4.3 车间运输工具种类和数量宜根据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规模确定。4. 4. 4 车间吊轨运输应符合下列规

33、定:1 吊轨运输的轨道布置应满足工艺流程和安全生产要求。2 轨道端点应加装阻止器。3 装卸装置应安全可靠。 12 s 工艺设备和工艺管道5. 1 设备与配置5.1. 1 工艺设备选择应满足生产要求,并应符合技术先进、性能可靠、节约能源、操作简单和维修方便的原则。5.1. 2 工艺设备配置,应满足连续生产、大卷装、产量平衡和品种调整的要求。织前准备能力宜大于织机生产能力,后整理能力宜大于织机生产能力。5. 1. 3 纺纱工艺设备配置数应综合工艺条件、参数、设备运转率和停台率计算确定。5. 1. 4 染纱、前织准备及织造工艺配台数应根据生产要求,综合工艺条件和参数,以及设备运转率和停台率,通过计算

34、确定。主要工艺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棉纺织工厂设计规范GB50481 的有关规定,也可按本规范第B.O.1、B.0.2、B.0. 3条的规定选用。5.1. 5 后整理工艺设备生产能力可按表B.O. 4选用,也可根据产品和采用的技术设备进行调整。5.1. 6 生产牛仔布的无梭织机宜采用机外大卷取装置。5. 1. 7 用于色织布生产的浆纱机宜采用双浆槽及移动备用经轴架装置。用于牛仔布生产的整经机、浆纱机的经轴及织轴宜采用大卷。5. 2设备布置5. 2.1 设备布置应根据工艺流程进行合理排列,并应确定全部工艺设备的具体位置。5. 2. 2 设备布置应缩短半成品的运输距离,避免往返交叉运输,并应兼顾多

35、品种生产的要求。5.2.3 同类型设备或操作上有关的设备宜布置在一起时,干、湿车间宜隔开,主要生产车间应按工艺流程划分清楚。5.2.4 设备间距和运输通道应满足设备本身及附属装置的占地面积、生产操作、安装维修、半成品运输、架空管线、地下沟道等方面的要求,设备与设备、设备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满足操作、检修要求。设备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设备排列间距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棉纺织工厂设计规范GB 50481的有关规定选用,也可根据产品和采用的技术设备进行调整。2 后整理车间设备排列间距宜符合表5.3.4规定。表s.2. 4 设备排列间距项目距离(m)在同一轴线前后排列两机台之间的距离(落布架到进布架

36、)6 设备的进布架(落布架)与墙之间的距离6 设备最宽部位与墙之间的距离o. 8 设备与柱子外边缘之间的距离0. 6 s. 2.5 生产辅助设施宜靠近使用机台。s. 2. 6 设备的电源柜和控制箱的位置应靠近机台,湿热车间的设备旁宜设置单独房间放置电源柜和开关箱,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和通风措施。s. 2. 7 联合机应平行车间柱距方向排列。s. 2. 8 厂房平面布置宜将有腐蚀介质的设备与元腐蚀介质的设备隔离设置,具有同类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宜集中布置,干、湿车间隔离设置。5.2.9 当采用多层厂房时,应根据工艺流程和生产需要布置设备;振动大、基础复杂、荷载大的设备及需设地面排水沟的设备宜布置在底

37、层。5.3工艺管道5. 3.1 工厂的工艺管道宜采用明敷。沿墙敷设的管道不应妨碍门窗的开启及采光。5. 3. 2 当多根管道上下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热介质管道应在冷介质管道之上;2 元腐蚀性介质管道应在腐蚀性介质管道之上;3 气体管道宜在液体管道之上;4 金属管道宜在非金属管道之上;5 保温管道应在不保温管道之上。5. 3. 3 当多根管道靠墙面水平安装时应将粗管道、常温管道、支管少的管道靠墙,较细管道、热管道及支管多的管道在外。5. 3. 4 当管道横跨通道时,管底高度不应低于2.2m,热介质管道及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得在人行道上空设置法兰和阀门。立管上的阀件应距地面1.2m1. 5m,

38、当需安装于2m以上时,应设操作平台或用长柄、链条启闭阀门。 15 6 生产辅助设施6.1 生产辅助设施6.1.1 生产辅助设施宜布置在生产车间的附房内。6.1. 2 牛仔布生产的纺部、织部和色织的生产辅助设施及建筑面积,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棉纺织工厂设计规范GB50481的有关规定确定。也可根据生产类型、规模及生产组织形式调整。6.1. 3 纬纱室和经纱窒应设置在满足温湿度要求的车间内。色织厂的经、纬纱室的面积应满足生产要求。化验室、原料检验、染化料分析、成品检验应设置在生产车间内。6.1. 4 经轴室存放经轴宜采用经轴架和经轴搬运吊轨或地轨设施。经轴单层存放在地坪时的经轴室面积,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39、棉纺织工厂设计规范GB50481的有关规定确定。6.1. 5 牛仔布经纱染色的染料调配、染料回收以及上浆的调浆设备,应设置在机台旁,或应在靠近设备处单独设置调配回收间。6.1. 6 后整理有丝光工艺的,丝光淡碱除供退浆、染色利用外,其余应回收利用;不具备外部协作条件时,应设置碱回收站,碱回收站宜设置在丝光机的附近附房内。6. 2仓储6. 2.1 各类物资的储备应符合保证生产、加快周转、合理储备、防止损失的原则,确定仓库的面积。6. 2. 2 仓库布置应方便生产、方便运输,宜靠近使用部门,宜设置多层仓库。库内和库区货物的装卸运输,应提高机械化程度。6. 2. 3 仓库宜采用多层或单层建筑结构形式

40、,单层原料库、成品库的梁底高度可为6.0m。机物料库宜采用货架式,梁底高度可为 16 3. 5m4. Om0单层染化料库,梁底高度可为3.5m4. Om。6.2.4 荷重法计算仓库面积时,可按下式计算:S= QT qf 式中:S仓库面积(m2);Q一一日储存量(kg);T一一储存周期(d);q 单位面积储存能力(kg/m2);f 面积利用系数;qf 仓库单位面积储存能力(kg/m2)。(6.2.4) 6. 2. 5 面积利用系数宜取值应为o.5,仓库单位面积储存能力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棉纺织工厂设计规范GB50481的有关规定确定。6. 2. 6 各类仓库的储存周期宜符合下列规定:1 原料的贮存周

41、期宜为30d90d02 坯布的贮存周期宜为9d12d03 成品的储存周期宜为lOd15d。4 染料贮存周期可按180d计算,化工料可按60d计算。5 烧碱贮存可以液碱为主,也可少量或短期贮存固碱。烧碱贮存周期,当地供应可按12d计算,外地供应可按18d25d计算。液碱及固碱可贮存在碱回收站。6.2.7 仓库装卸工具宜采用堆包机、装卸板等设施。6. 2. 8 机物料仓库面积宜根据企业规模和易损件、纺专器材的消耗定额确定。6.2.9 仓储宜采用智能化立体仓库。 17 7 建筑、结构7. 1一般规定7. 1. 1 建筑、结构应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生产厂房应有足够操作的检修面积和空间,且应结合当地的气

42、候条件,满足采光、通风、排雾、保温、隔热、防结露、防腐蚀等要求。7. 1. 2 建筑、结构的设计应采用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的建筑结构形式。7.2生产厂房7. 2. 1 生产厂房的建筑、结构形式应根据建厂地区的建设条件、地形、地质、气象、地震设防、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环境保护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7. 2. 2 厂房的建筑平面和内部空间应满足设备布置和生产的工艺要求,并应满足结构、电气、自控、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调除尘等要求。7. 2. 3 散发大量湿热空气的厂房可采用设有排气井的单层锯齿形厂房、气楼式单层厂房、气楼带排气井厂房或设有排气井的多层厂房。7. 2. 4 厂房的

43、外围护结构应满足建筑热工设计和防凝露要求,并应符合本规范第9.2. 1条的规定。7. 2. 5 厂房生产车间、地面应采用耐磨地面,有腐蚀介质的场所应采用防腐蚀地面。7. 2. 6 厂房生产车间采光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有关规定。生产厂房降噪声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的有关规定。7.3辅助用房7. 3. 1 色织和牛仔布的生产辅房主要应包括经纬纱室、试化验室、浆料室、调浆间、空调室、变配电室、空压站、热力站、制冷站、染化料室、配液室。后整理车间的生产辅助用房应有气化室、碱回收站。7. 3. 2 空调室的位置宜靠近负荷中心

44、,且不宜与厕所及其他散发不良气体的房间相邻。空调洗涤室水池周围的墙壁和底部应采取防水措施。7. 3. 3 压缩空气站宜靠近负荷中心,宜独立设置,也可布置在车间附房内。建筑应采取隔声隔振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有关规定。7. 3. 4 化验室、试验室宜南北朝向布置并设置在车间附房内,应有通风、排气装置和排水地沟,地面应采用耐磨且易于清洁的地面。7.3.5 变配电室宜布置在负荷中心,应远离有水、汽的房间。变配电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和35kVllO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50059的有关规定。7.3.6 热力

45、站宜布置在热负荷中心,并应设通风设施。7. 3. 7 仓库宜在厂区独立设置。可采用钢筋混凝土单层排架、门式钢架轻钢结构,也可采用多层钢筋混凝土杠架及钢结构。仓库应采取通风、防潮、隔热等措施。7.4建筑防火7. 4. 1 生产厂房和仓库的火灾危险性、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甲、乙、丙类厂房及仓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7. 4. 2色织和牛仔布工厂的后整、浆纱、织布厂房火灾危险性应为 19 丙类,后整理的烧毛间应为丙类,与其他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防火墙分隔,染纱、退浆及丝光、水洗、预缩应为丁类,其他干燥部位应是丙类。7.4.3液氨整理

46、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液氨回收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应为乙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厂房内应有送、排风系统。7. 4. 4 汽油气化室的火灾危险性应为甲类,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7.4.5 厂房结构形式为钢结构时,应对钢结构采取防火保护措施,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有关规定。当采用耐火涂料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GB14907的有关规定。7.5 建筑防腐蚀7. 5.1 生产厂房腐蚀性介质对建筑材料长期作用下的腐蚀性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

47、计规范GB50046的有关规定。7.5.2 储存腐蚀性介质,宜按介质的性质分类集中布置。7.5.3 当有腐蚀性介质作用时,厂房的建筑形式以及门窗的布置,应有利于厂房的自然通风。7.5.4 当有腐蚀性气体作用的厂房,室内墙面和钢筋混凝土构件以及钢结构构件应采取防腐蚀措施。7. 5. 5 有腐蚀性介质作用的染纱、浆纱、退浆、丝光、水洗等车间,其地面、地沟均应采取防水及防腐蚀措施。7.6 结构形式与构造7. 6.1 厂房的结构设计应根据不同的工艺要求确定结构形式。7.6.2 结构设计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并应进行方案比选,优化设计。 20 7. 6. 3厂房的染纱车间,前织准备、织造车间、后整理

48、车间的退浆、丝光、水洗、拉幅、预缩车间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应按二类确定;整装车间、单独布置的烧毛间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可按一类确定z受腐蚀性介质作用的硅结构,环境类别应按五类确定;厂房建筑结构的抗震等级应为二级确定。地基基础应根据场地条件和建筑物条件确定,屋面防水等级不应低于二级。7. 6. 4 厂房的结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满足不同工序的生产工艺、采光、排雾气、排毒及送排风要求。2 应结合建厂地区的气象条件,并应满足当地的施工条件。3 厂房建筑结构形式应包括纺纱、整经。织造车间可采用棉纺织厂房的建筑结构形式;浆染联、束状染色、浆纱、整浆联、后整理车间宜选用具有排汽通风功能的建筑结构形式

49、。7.6.5 厂房的染纱车间、后整理车间结构形式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50426的有关规定。7. 6. 6 厂房的前织准备、织造车间的结构形式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棉纺织工厂设计规范GB50481的有关规定。7. 6. 7 厂房柱网的形式及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厂房柱网应根据采用的工艺设备和厂房结构形式确定,并应满足工艺设备布置、挡车操作、设备维修、车间运输和节约厂房面积的要求。2 厂房柱网规格宜采用符合建筑构件模数的柱网尺寸。3 柱网规格应有利于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4 纺纱厂房高度应根据工艺设备、梳棉管道、车间通风和采光等要求确定。清棉车间净高可为4.5m5.

50、 Om,其余工序净高可为3.8m4. 2m。5前织准备车间的分条整经、整经、球经、分经车间,厂房净高可为4.Om4. 2m,浆纱车间净高可为7.Om,浆染联及束状染色车间高度可为lOm12m。 21 6 织布车间厂房净高可为3.8m4. 2m。大提花织机应根据设备高度局部提高厂房高度。7 后整理车间高度应根据生产厂房的建筑形式、设备规格、设备排列方式确定。锯齿形厂房当设备平行锯齿天窗排列时,风道大梁或现浇单梁梁底高度宜为5.Om5. 5m,垂直锯齿天窗排列时宜为6.Om7. Om。气楼式厂房檐口高度不宜低于7.5m。7. 6. 8 荷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结构自重、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风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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