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安全工作目标
(一)达标目标
1、全年不发生人员重伤、死亡责任事故;
2、无重大设备设施、火灾、交通、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
3、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率为100%;
4、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为100%;
5、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为100%;
6、员工职业病发病率为零;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率100%;员工健康体检率100%;
(二)控制目标
1、人员轻伤率不超过1%;
2、火灾事故直接资产损失不超过3万元;
3、设施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 5万元;
4、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不超过2万元。
二、责任主体
主要负责工程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工程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安全责任制
(1)组织编制或修订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
(2)承担公司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的管理责任。
(3)遇到施工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4)组织公司建设项目的安全方面的审查,组织重大工程设计、施工配套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装备的审查工作。
(5)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6)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在召开有关生产和项目管理的会议中,应同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7)编制施工计划的同时考虑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检查施工计划时,应同时实施检查安全措施计划;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事故鉴定意见。
(9)做好公司及建设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10)落实建设项目隐患排查治理和挂牌督办整改工作。
四、考核
1、年内公司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公司视情节给予处罚。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年度目标,本部门未发生安全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一般隐患整改及时可评为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3、如发生安全事故,部门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公司给予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4、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因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上报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附则
1、附则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2、本责任书有效期限为签订之日起至本年度12月31日。
3、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综合管理部留存一份。
甲方(副总经理)签字: 乙方(工程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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