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责任主体与总体要求
矿山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全生产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法定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从业人员需履行岗位安全职责。
责任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零死亡”目标(高危矿山需明确量化指标)。
2、各层级、各岗位安全生产具体职责
(1)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需履行以下核心职责:
制度建设: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如安全培训、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制度)。
资源保障: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包括安全设施建设、设备维护、教育培训、保险等费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机构与人员: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地下矿山需独立设置安全部门,露天矿山按规模配备专职人员)。
重大决策: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如每月至少1次),研究解决重大隐患整改、技术改造等问题。
事故处理: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如实报告监管部门(1小时内上报),配合事故调查,落实整改措施。
(2)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机电等)按职责分工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具体如下:
一一安全分管负责人:
组织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如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建立台账,实现闭环管理);
监督安全培训与考核(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新员工“三级教育”落实);
牵头组织应急演练(每年至少1次综合演练,高危岗位每半年1次现场处置演练)。
一一生产分管负责人:
确保生产作业符合安全规程(如露天矿山分台阶开采、地下矿山“敲帮问顶”制度);
协调生产与安全的矛盾(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监督采场、边坡、排土场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如露天矿山边坡稳定性监测)。
一一技术分管负责人:
组织制定开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如通风系统设计、防排水方案),确保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审批重大技术方案(如深部开拓、爆破参数调整),参与隐患治理技术论证;
推广应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如自动化开采、边坡雷达监测)。
一一机电分管负责人:
确保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配电等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如提升机定期检测、防坠器试验);
组织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制定“一机一档”,记录点检、维修情况);
监督井下电气防爆、防雷接地等安全措施落实(如井下电缆无明接头、接地电阻符合标准)。(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监督与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组织或参与拟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每日巡查、每周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并跟踪复查;
监督从业人员安全行为(纠正“三违”现象,如未戴安全帽、违章指挥);
负责安全培训组织与记录(新员工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复审);
参与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应急物资检查与维护(如自救器有效期核查)。
(4)车间/区队负责人(如采掘队、提升车间)作为生产一线直接管理者,需落实以下职责:
传达并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指令(如隐患整改要求、停产指令);
组织班组开展班前会(强调当日风险及防范措施)、班中巡查(每小时至少1次)和班后总结;
监督本车间设备操作规程执行(如爆破作业“一炮三检”、运输车辆限速);
及时报告事故隐患或险情(如边坡裂缝扩大、设备异常声响),并组织初期处置。
(5)班组负责人(班组长)作为“最小生产单元”的责任人,需做到:
组织班前安全交底(明确作业风险点及应对措施,如井下通风不良需佩戴自救器);
监督组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安全带);
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如未停机检修设备),并上报车间负责人;
组织应急逃生演练(如井下火灾时熟悉避灾路线)。
(6)一线从业人员需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具体包括: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爆破工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装药、连线);
正确使用设备设施(如提升机操作工严禁超载运行);
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如发现边坡松动岩石、设备漏电);
参加安全培训与演练(掌握自救互救技能,如佩戴自救器、创伤包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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