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电站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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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 年 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
编制人: 年 月 日 1.概述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漳州220kV和平变电站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本策划设计基于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创建我省电网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一流现场的目标,对现场总体布局、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措施做出规定,供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进行现场规划、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时参照执行,以确保实现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目标。
1.2编制依据
1.2.1 《国家电网公司业主、施工、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2010年版)
1.2.2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安全[2010]1020 号)
1.2.3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评价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11〕1015号)
1.2.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 号)
1.2.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危险点辨识及预控措施》(国家电网基安〔2005〕50 号)
1.2.6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250-2009)
1.2.7 《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 号)
1.2.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超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8〕696 号)
1.2.9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
1.2.10 《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基建安全〔2007〕25 号)
1.2.11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实施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11〕147号)
1.2.12《变电工程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规范》(Q/GDW274-2009)
1.2.13 国务院国资委第24号令《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1.2.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1.2.1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BJ 80-1991)
1.2.16《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09)
1.2.1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
1.2.18《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能源[2007]1808号)
1.2.19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基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试行)》(Q/FJG20061-2010)
1.2.20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实施细则(2011年版)》(闽电基建〔2011〕184号)
1.2.21建筑安装工程相关的国家、行业安全规程、规范、标准及其它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3 工程概况
1.3.1 工程地点:下庄。
1.3.2 建设规模:
本期规模:50MVA变压器1台110kV出线1回,T接至 110kV凤园—马崎线路;10kV出线12回。主变10kV侧安装1组4.0Mvar和1组6.0Mvar并联电容器、1套315kVA消弧线圈接地装置。
站内设有综合楼、10 千伏配电装置楼和 220 千伏、110 千伏继电器小室各一座。综合楼为两层建筑,层高 7.5 米;10 千伏配电装置楼为单层建筑,,层高4.40 米。220 千伏、110 千伏继电器小室均为单层建筑,层高均为 3.60 米。
综合楼建筑面积 570 平方米,10 千伏配电装置楼建筑面积 317 平方米,220 千伏继电器小室建筑面积 96.0 平方米,110 千伏继电器小室建筑面积 99.0 平方米,全站建筑面积 1082.0 平方米。
站区总用地面积为2.1614h m2(合32.42亩),其中围墙内用地面积为1.7136h m2。
1.3.3 工程重要性:规划新建漳州北塘(平和)220kV变电站工程,可以提高漳州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满足平和县负荷发展的用电需要,理顺平和110kV电网,提高其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改善电能质量,适应平和工业综合开发区负荷快速发展需要。
1.3.4 投资规模:静态投资 4867 万元,动态投资 4986万元。
1.3.5 建设工期:2012年5月31日至2013年7月31日
1.3.6 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总体目标:努力实现安全“零事故”;全面实施“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争创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管理流动红旗。
2.1安全管理目标
2.1.1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1.2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2.1.3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2.1.4不发生火灾事故。
2.1.5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网及设备事故。
2.2环境保护目标
不发生职业健康安全伤害和环境污染事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保护生态环境,不超标排放,废弃物处理符合规定,力争减少施工场地和周边环境植被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努力做到绿色施工、环保施工。
2.3文明施工目标
以安全文明施工“六化”标准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创造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
3.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组织机构
漳州电业局局长黄惠英
副局
漳州电业局基建部
主任
业主项目部
项目经理莫基宇
监理项目部
总监理工程师陈进
施工项目部
项目经理魏春华
设计单位设总陈晨晨
工地代表
设备承包商
供方代表
3.2保证体系
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行政正职是本企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并负责保证人力资源、技术力量和安全资金的投入。分管副职协助行政正职开展工作,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项目部是安全保证体系的具体落实者,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从思想上、组织上、技术上和经济上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各级行政领导要负责组织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把效益分配同安全生产挂钩,漳州电业局对各参建单位进行安全综合管理。
漳州电业局局长黄惠英
漳州电业局安监部
主任
建设单位基建部
业主项目部
项目经理莫基宇
监理项目部
总监理工程师陈进
施工项目部
项目经理魏春华
设计单位设总陈晨晨
工地代表
设备承包商
供方代表
3.3监督体系
3.2.1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由建设单位分管基建副局长领导,监理项目部在建设管理单位的授权下,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施工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是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本规定有关条款的执行负全面责任。
3.2.2安全监督体系如下列网络图所示:
漳州电业局副局长罗斌
漳州电业局基建部
漳州电业局安监部
业主项目部
监理项目部
安全工程师蒋仁峰
施工项目部
安全专职王昆
施工班组
专(兼)职安全员
设计承包商
工地代表
3.4工作职责
3.4.1建设管理单位安全职责
3.4.1.1建设单位基建部门设置基建安全专责,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域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3.4.1.2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全面的监督管理责任。应明确基建工程项目安全目标和主要保证措施;制订年度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策划方案。
3.4.1.3负责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并不得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
3.4.1.4参与组织招投标工作,确保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签订合同。
3.4.1.5在组织审查项目工程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或重大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审查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3.4.1.6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符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基本环境与条件。
3.4.1.7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3.1.4.8负责组建工程项目安委会并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3.1.4.9严格控制分包工程范围,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其分承包商安全管理。
3.1.4.10负责建立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安全控制体系和事故应急管理体系。
3.4.1.11对未能认真执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监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承包商,应按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况严重的,应终止承包合同或委托监理合同的执行。
3.4.1.12对在基建安全管理工作上不称职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安监机构负责人有权提出撤换的要求。
3.4.1.13参与或配合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4.2业主项目部安全职责
3.4.2.1业主项目部设置安全专责,负责具体项目的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3.4.2.2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参加工程项目安委会,并落实安委会会议决定。
3.4.2.3制订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审定经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
3.4.2.4负责组织各参建单位对工程危险点进行分析,制订预控措施,检查项目危险点辨识、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安全风险管理。
3.4.2.5组织、督促参建单位编制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活动。
3.4.2.6监督、检查基建安全管理制度在工程中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安全巡视,定期组织安全例行检查活动,跟踪检查安全隐患闭环整改情况;参加定期或随机的安全专项检查。
3.4.2.7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申请,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
3.4.2.8负责项目安全竞赛活动和安全性评价的实施。
3.4.2.9负责制订工程项目基建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并严格执行。
3.4.2.10编制项目安全强条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4.2.11审批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使用计划,并监督现场使用情况,开工前负责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计划单》。
3.4.2.12依据规定配合做好监理、设计、施工项目部激励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激励评价工作
3.4.2.13负责基建项目安全信息与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移交工作。
3.4.2.14参与或配合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4.2.15对在基建安全管理工作上不称职的施工项目经理、安监机构负责人及安全监理人员有权提出撤换的要求。
3.4.3监理项目部安全职责
3.4.3.1监理项目部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理工程师或专职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安全监理工作。
3.4.3.2工程开工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3.4.3.3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程序文件,经建设管理单位批准后按相关规定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含监理工作方案)。
3.4.3.4安全监理工作方案中要明确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安全监理的工作范围、内容、程序和相关监理人员职责以及安全控制措施、要点和目标等。
3.4.3.5审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和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方案;重点是施工单位危险因素、环境因素辨识及其控制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督促做好危险作业预控工作。
3.4.3.6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文件资料;审查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并在过程中检查其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现场施工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及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
3.4.3.7审查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是否满足有关管理规定;审查进场设备、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3.4.3.8组织或参与安全例会和安全检查,参与重大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或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各类检查记录和监理日志;对不合格项或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闭环。
3.4.3.9组织本项目监理人员的安全学习,督促施工项目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4.3.10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同时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合同要求配备合格的安全监理工程师,从事安全监理工作。
3.4.3.11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动态,收集安全管理信息。对基建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项目进行旁站,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制止。
3.4.3.12负责落实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使用情况,开工前负责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计划单》和《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计划单》;协调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
3.4.3.13定期对安全监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在安全例会上点评施工现场安全现状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
3.4.3.14负责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现场安全管理文件资料。
3.4.3.15发生安全事故,应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业主项目部汇报,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4.3.16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重大违章及时制止或向建设管理单位报告。
3.4.4施工项目部安全职责
3.4.4.1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组织机构,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兼职安全员,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3.4.4.2依据工程业主项目部的项目安全目标和施工单位的企业安全目标,制订施工项目部安全工作目标。
3.4..34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相关安全工作规定,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制订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的帐、表、册、卡,并落实到施工现场。
3.4.4.4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使用计划等,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审批后,在施工过程中贯彻落实。
3.4.4.5开展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制订预控措施;根据不同施工工艺、技术方法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3.4.4.6负责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计划单》和《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计划单》,并报监理、业主审核审批。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3.4.4.7进行岗前教育培训,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3.4.4.8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各类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并组织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价,以持续改进。
3.4.4.9按有关规定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工作。负责施工队(班组)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送检工作。
3.4.4.10负责监督检查施工队(班组)每天进行班前站班会的开展情况。
3.4.4.11定期召开或参加安全工作会议,落实上级和项目安委会、业主、监理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要求。
3.4.4.12开展并参加各类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整改闭环。对经常发生和重复发生的问题,进行分析,制订防范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3.4.4.13组织开展安全竞赛活动,提高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3.4.4.14按照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对分包队伍进行安全管理。
3.4.4.15及时准确上报基建安全信息。
3.4.4.16参与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4.4.17在现场总平面布置中,应考虑土石方堆放场地与避免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垃圾堆放场与处理措施;以及其它“三废”(废物、废水、废气)、噪声等排放、处理措施;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4.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实施关键点
4.1现场总平面布置
4.1 视觉形象:通过施工总平面布置及规范建筑物、装置型设施、安全设施、标志、标识牌等式样和标准,以期达到现场视觉形象统一、整洁、美观的整体效果。
4.2 模块化管理:现场施工总平面应按实际功能划分为各个功能模块,一般分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材料加工区、设备材料堆放区。各模块区主要由现场围墙、环形混凝土道路、铁艺栏杆、木栅栏、钢管栏杆等分隔而成。
4.3 施工区域化管理: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管理。按作业内容或施工区域,由绝缘网、围栏(或提示遮栏)等对作业场地进行围护、隔离、封闭,并设置安全标志、标识,明确安全责任人。
4.4 定置化管理:规划、绘制施工平面定置图,实现机料堆放的固定、有序。作业区定置示意图如图4-1 所示。
图4-1 作业区定置图示例
4.5 围墙:应先期修筑变电所围墙,便于进行封闭式管理。
4.6 施工场地:
4.6.1 施工场地应保持平整。基坑、沟道开挖出的土方应及时清运(条件允许可就地平整或定置堆放,站内堆土应采用覆盖彩条布等防止扬尘措施),运输车辆应做到车轮不带泥土上公路(城市变电站宜在工地大门设置车辆水冲洗设备),运输途中不遗洒。
4.6.2 混凝土搅拌站、砂石堆放场、库房、机械设备材料堆放、材料加工场以及停车场等场地布置应符合施工总平面设计要求,场地结实、平整,地面无积水。混凝土搅拌站应设置两级废水沉淀池;砂石材料应分开堆放;设备材料应在定置区域堆放,标示清晰。
4.7 道路:
4.7.1 变电所施工必须做到先修筑进站道路、主干道和所(站)区环形混凝土路面主干道路,并硬化道路路面。所(站)区内混凝土道路既可采用一次性浇筑成形的方案,也可采用先浇筑施工层,工程竣工前再浇筑路面面层的方案,道路两侧应形成排水坡度或开挖临时排水沟,做到路面不积水。
4.7.2 根据施工需要修筑的临时道路可采用泥结石硬化路面。办公区、生活区、材料加工场的人行便道路面硬化宽度不宜小于1m。
4.7.3 道路混凝土面层浇筑后必须有效进行成品或半成品保护:
4.7.3.1 禁止在路面上搅拌砂浆(混凝土)或堆放各种材料。
4.7.3.2 严禁吊车直接在路面上支腿;禁止直接在路面上进行焊接操作;禁止使用撬杠在路面上移动电杆、构架等,禁止漏油车辆或履带式吊车在成品路面上行驶。
4.7.3.3 对路面进行定期清扫,保证路面整洁。
4.7.4 道路标志:进变电所的主干道两侧应设置国家标准式样的路标、交通标志、限速标志和减速坎等设施,限速标志如图4-2 所示。变电所内道路应设置施工区域指示标志(如图4-3 所示)。
图4-2 车辆限速标志制作尺寸及效果示例
图4-3 区域指示牌示例
4.7.5 排水管沟:可先期修筑所(站)区排水系统,道路两侧应修筑临时排水管沟,并定期维护,确保全所(站)排水系统畅通。
4.8 建筑物:变电所内只允许存在以下临时建筑物:
4.8.1 施工队工具间、库房等应为轻钢龙骨活动房或砖石砌体房、集装箱式房屋(如图4-4 所示)。
图4-4 活动房示例
4.8.2 临时工棚及机具防雨棚等应为装配式构架、上铺瓦楞板(如图4-5 所示)。施工现场禁用石棉瓦、脚手板、模板、彩条布、油毛毡、竹笆等材料搭建工棚。
图4-5 临时工棚示例
4.9 装置型设施:
4.9.1 宣传告示类:含宣传栏、标语、彩旗灯箱等。
4.9.1.1 宣传栏:用于生活、办公区公告宣传,标准式样及效果如图4-6所示。
图4-6 宣传告示牌子标准式样及效果示例
4.9.1.2 彩旗:主要用于烘托环境气氛,起到提示、宣传安全作用。旗帜尺寸:1200mm×400mm ;文字部分可选用企业名称、或安全、质量要求等宣传内容。彩旗式样如图4-7 所示。
图4-7 彩旗示例
4.9.2 区域围护类:含安全围栏、网板、提示遮栏等。现场围护应用实例如图4-8 所示。
图4-8 现场围护示例图
4.9.3 标识类:含设备、材料、物品、场地标识、规程、规范、岗位职责、图表等。
4.9.4 大型标志牌:施工单位应在办公区或施工区设置“四牌一图”即:工程项目概况牌、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责任牌、安全文明施工纪律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也可增设单位简介、工程鸟瞰图等内容。标志牌以国网绿(C100 M5 Y50 K40)为基色。大型标志牌一般设置在新建变电所(站)大门外或项目部适宜地点,框架应为钢结构,整体结构稳定。
4.9.4.1 工程项目概况牌:载明工程项目名称及工程简要介绍。底板图案及标准式样如图4-9 所示。
图4-9 工程项目概况牌标准尺寸及内容示例
4.9.4.2 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牌:载明本项目管理目标,主要包括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目标内容。底板图案及标准式样如图4-10 所示。
图4-10 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牌标准尺寸及内容示例
4.9.4.3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责任牌:载明本项目各参建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等内容。底板图案及标准式样如图4-11 所示。
图4-11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责任牌标准尺寸及内容示例
4.9.4.4 安全文明施工纪律牌:载明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主要管理要求。底板图案及标准式样如图4-12 所示。
图4-12 安全文明施工纪律牌标准尺寸示例
4.9.4.5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根据本工程实际绘制,应包括办公、生活、材料设备堆放、加工等区域及变电主要功能区划分。底板图案及标准式样如图4-13 所示。
图4-13 总平面布置图标准尺寸及内容示例
4.9.5 危险点控制标牌:用于各施工区域项目的危险点控制。危险点控制标牌为国网绿色(C100 M5 Y50 K40),标准式样如图4-15所示。
图4-15 危险点控制标牌标准式样
4.9.4 脚手架标牌:分为脚手架搭设标牌和脚手架验收合格牌两种,脚手架验收合格牌为国网绿色(C100 M5 Y50 K40) 、脚手架搭设标牌为黄色(Y100),标准式样如图4-16 所示。
图4-16 脚手架标牌标准式样
4.9.7 设备状态牌:用于表明施工机械设备状态,分完好机械、待修机械及在修机械三种状态牌。
4.9.7.1 机械完好状态牌中部为蓝色(C100) 底部为绿色(C100 Y100),标准式样如图4-17所示。
图4-17 机械完好状态牌标准式样
4.9.7.2 机械待修状态牌中部为蓝色(C100) 、底部为黄色(Y100),标准式样如图4-18 所示。
图4-18 机械待修状态牌标准式样
4.9.7.3 机械在修状态牌中部为蓝色(C100) 、底部为红色(M100Y100),标准式样如图4-19 所示。
图4-19 机械在修状态牌标准式样
4.9.8 材料/工具状态牌:用于表明材料/工具状态,分完好合格品、不合格品二种状态牌。
4.9.8.1 合格品标识牌中部为蓝色(C100) 、底部为绿色(C100Y100),标准式样如图4-20 所示。
图4-20 合格材料标识牌标准式样
4.9.8.2 不合格品标识牌中部为蓝色(C100) 、底部为红色(M100Y100),标准式样如图4-21 所示。
图4-21 不合格品材料标识标准式样
4.9.9 大门:施工单位应修筑变电所大门,要求简洁明快,大门一般由围栏、人员通行侧门、警卫室等组成。大门示例如图4-23 所示。
图4-23 进站大门示例
在大门内侧,作业人员上岗的必经之路旁,应设置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示意图(如图4-24 所示)及警示标牌(所图4-25、4-26 所示)。上岗前安全管理人员在此检查、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图4-24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示例
图4-25 警示牌示例一 图4-26 警示牌示例二
4.9.10 现场所有的标志牌、标识牌、宣传牌等制作标准、规范,宜采用彩喷绘制;标志牌、标识牌框架、立柱、支撑件,应使用钢结构或不锈钢结构;标牌埋设、悬挂、摆设要做到安全、稳固、可靠,做到规范、标准。
4.10 机具、工具房:
4.10.1 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工具房、脚手管等,应经过整修、油漆,确保完好、整洁。
4.10.2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牌悬挂应醒目、规范,底色、线条以国网绿(C100 M5 Y50 K40)为主色,操作规程牌尺寸及式样如图4-27 所示。
图4-27 操作规程牌尺寸及式样示例
4.10.3 中、小型机具应保持清洁,表面油漆完好,并悬挂醒目、规范的操作规程标牌。
4.10.4 中、小型机具在现场露天使用时,应有牢固且标准适用的防雨设施。
4.11 工具房、集装箱宜集中放置,且摆放整齐。
4.12 施工用电设施:施工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标准布设,站内配电线路宜采用直埋电缆敷设,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7 米,并在地面设置明显提示标志(如图4-28 所示)。如采用架空线,应按沿围墙布线方式,应满足现场临时用电需要和交通安全要求。一、二、三级配电盘柜和便携式电源盘必须满足电气安全及相关技术要求,漏电保安器应定期试验,确保功能完好。各类接地可靠,采用专用接地线。
图4-28 地下电缆标识示例
4.13 照明设施:施工作业区采用集中广式照明,局部照明采用移动立杆式灯架
4.13.1 集中广式照明:适用于施工现场集中广式照明,灯具一般采用防雨式,底部采用焊接或高强度螺栓连接,确保稳固可靠。广式照明灯塔结构及形如图4-29 所示,灯塔应可靠接地。
图4-29 集中广式照明灯塔示例
4.13.2 局部照明:移动立杆式灯架可根据需要制作或购置,电缆绝缘良好,结构及形如图4-30 所示。
图4-30 移动立杆式灯架示例
4.14 消防设施:按规定配备合格、有效的消防器材,并使用标准式样的消防器材架、箱(如图4-31 所示)。消防设施应设置在适当的位置。
图4-31 消防器材及相关设施示例
4.15 其它设施:
4.15.1 氧气瓶、乙炔瓶现场搬运使用托架或小车(如图4-32 所示)。
图4-32 氧气\乙炔瓶搬运托架
4.15.2 氧气瓶、乙炔瓶存放使用箱笼。
4.15.3 卷扬机操作控制台:宜使用组合式金属罩棚(如图4-33 所示)。
图4-33 组合式防雨棚示例
4.16 饮水点:在适宜的地点设置工棚式饮水点(如图4-34 所示),保持场地清洁、饮用水洁净卫生,并设有专人管理。
图4-34 临时饮水点示例
4.17 吸烟室:在现场适宜的区域设置箱式或工棚式吸烟室(如4-35、34 所示),施工现场禁止流动吸烟,吸烟室宜设置烟灰缸、座椅或板凳,专人管理,场地保持清洁。
图4-35 吸烟室示例
4.18 废料垃圾回收类:含各类废品回收设施、垃圾筒等,示例如图4-36 所示。
图4-36 垃圾筒示例
4.19 绿化:办公区、生活区宜采用绿色植物、花草等进行适度绿化、美化。
4.20 旗台:设置在项目部适宜位置,旗台及旗杆尺寸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设计,中间应升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左侧升挂国家电网公司司旗,右侧升挂主体施工单位标识或彩色劳动保护旗,旗杆宜选用不锈钢管材。旗台实例如图4-37 所示
图4-37 旗台实例
4.21 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布置要求:
4.21.1 变电站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办公和生活临建房屋,宜设置在站区围墙外,并与施工区域分开隔离、围护,全站临时建筑设施主色调与现场环境相协调。图4-38为项目部布置示例。
图4-38 项目部布置示例
4.21.2 项目监理部办公场所应独立于施工项目经理部设置。
4.22 项目监理部、施工项目经理部办公区布置及办公设施要求:
4.22.1 办公区和生活区应相对独立,办公区入口应设立项目部铭牌(如图4-39 所示)。施工项目经理部应设置会议室(实例如图4-40所示),将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安全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工程施工进度横道图等设置上墙。
图4-39 项目部铭牌尺寸及式样示例
图4-40 项目部会议室示例
4.22.2 办公室、会议室宜配备空调以及必要的办公、生活设备(如图4-41所示)
图4-41 办公室示例
4.22.3 监理、施工单位应具备工程文件资料的邮送条件,并能利用电子邮件、传真、无线通讯等实现图文、声讯信息的即时、可靠传递,逐步推行建立工程项目管理网站。
4.23 工作人员胸卡:是表明人员身份的证件。
4.23.1 胸卡及临时出入证按标准式样统一制作。
4.23.2 所有现场人员均应佩带胸卡,临时进入现场的参观、检查等人员需要佩带临时出入证。
4.3 环境保护
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倡导绿色施工,尽力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4.3.1 工程设计应充分考虑环保措施,以减少对原始地貌和自然环境的破坏。输变电工程尽量少占用临时用地,场地开挖采用生熟土分离,施工后尽可能恢复植被。
4.3.2 按设计要求施工,严格控制基面开挖,杜绝出现“平地起坑”等现象,严禁随意弃土。
4.3.3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隔离、降尘措施,并做好废水处理。施工现场泥浆和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各类天然水域。
4.3.4施工、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建筑垃圾的清运应做好运输过程的防滴漏措施,严禁随意抛掷、倾倒。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建筑垃圾和各类废弃物。
4.3.5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带有油性的器具,应做好防渗漏油的措施,预防场地或土壤被污染。
4.3.6采取措施控制施工中的噪声与振动,减少环境影响。
4.4 成品、半成品保护与防止“二次污染”
4.4.1承包商必须制订现场成品保护管理规定及具体保护方案和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4.4.2基础浇筑后需实施遮盖保护,并重点对地脚螺栓实施保护。
4.4.3 油漆、起吊等工作应采用主动保护原则,防止对其它成品造成污染与损坏。
4.4.4基础存在外观工艺缺陷,未经监理检查批准,不得进行二次抹面。
4.5 施工阶段安全文明施工主要控制措施
4.5.1安全管理制度落实
4.5.1.1参建各方应严格贯彻落实省公司安全施工“一工种、一卡片、一守则”管理办法,建设管理不定期组织开展现场“应知应会”抽查考核工作。
4.5.1.2 参建各方应认真落实《关于利用数码照片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基建安全〔2007〕25号)要求,采集和整理数码资料,必须真实记录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4.5.1.3严格贯彻落实执行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危险点预控“周亮灯”制度,对施工现场危险点进行“黄灯”预警,审查施工单位员制定的预控措施,并监督落实。
4.5.1.4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危险点管控日公示”制度执行落实情况,检查现场“危险点日公示板”安全风险辨识是否全面、预控措施是否到位等,并做好管控记录。
4.5.1.5深入开展现场“反违章”活动,严格执行《监理工程师安全管理通知单》制度。
4.5.2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
4.5.2.1针对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对辩识、评价出的风险值较大的重要危害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重点预防和控制。涉及到的单项工程在作业指导书中须列出清单并提出预防与控制措施。安全施工措施必须具有针对性、有效性、适用性。
4.5.2.2重大施工项目、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安全施工措施必须经监理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
4.5.2.3严格执行技术交底程序,交底与接受交底人双方签字确认。推荐使用多媒体设备进行技术交底,保证交底效果。
4.5.2.4项目开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并签字确认,不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4.5.2.5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施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
4.5.3安全设施
4.5.3.1项目法人和施工承包商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确保安全措施补助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投入,加强安全防护,实施安全设施标准化,使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4.5.3.2施工承包商工作人员拆除安全设施必须经过书面批准,施工完后及时恢复并报告批准拆除人。
4.5.4高处作业
4.5.4.1高处作业安全措施必须得到彻底贯彻,确保在各种工况下对人身都有保护措施。
4.5.4.2避免和减少交叉施工,确实无法避免的要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并有效实施后,方可施工。
4.5.4.3严禁高处抛扔物件行为。
4.5.4.4对重要的危险作业工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应采取特殊的控制措施。
4.5.5脚手架
4.5.5.1脚手架管理是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重点。必须由专人管理,专业架子工搭设。
4.5.5.2施工脚手架搭设工作应满足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按施工方案进行搭设。
4.5.5.3脚手架搭设验收挂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4.5.5.4变电工程只允许使用钢脚手管,所有投入使用的钢脚手管、板、卡头等使用前均需除锈刷漆。
4.5.5.5脚手架搭设应符合《变电工程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规范》,满足间距标准、搭设牢固、脚手板铺满、有防护栏杆、外防护立网、上下梯档与挡脚板的要求。
4.5.5.6变电站电气设备安装,推荐使用铝合金快装活动脚手架,以及高空作业车。
4.5.6起重作业
4.5.6.1参与起重作业的机械和人员应按国家规定,全过程持证有效率达到100% 。
4.5.6.2钢丝绳、吊钩、滑轮、安全装置及起重工器具应定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检查和保养。
4.5.6.3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起重指挥信号、手势和旗语。
4.5.6.4 起重作业要严格执行“十不吊”。起重钢丝绳在棱角处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千斤绳不得打结、扭绞使用。
4.5.7施工用电
4.5.7.1施工承包商应在指定的地点接入施工用电系统,并全权负责连接点以下的电气设备保护和人身安全。
4.5.7.2电气工作必须由承包商专职电工进行。
4.5.7.3施工电源设施配套,符合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要求,接线整齐、美观。
4.5.7.4配电盘、柜内插座电压等级、开关负荷名称标示清楚,电源盘、柜上锁。
4.5.7.5施工区域电源电缆走向布置合理,布设整齐、美观并标示清楚。
4.5.7.6接零、接地保护:按电源系统中性点是否接地,分别采用保护接零系统或保护接地系统,接地、接零系统严禁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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