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轨道交通环线一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二标段 试 验 检 测 方 案 编制人: 车 维 审核人: 唐红荣 审批人: 刘 勇 重庆轨道交通环线一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二标段 重庆皇城互联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年08月11日 目 录 1.编制目的和据.31、编制目的和依据31.1编制目的31.2编制依据32.工程概况33.试验内容编制说明43.1检测试验内容43.2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验43.3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测53.4见证取样和送检原则54.原材试验、检验取样计划以下54.1水泥54.2砂子54.3角钢64.4钢板64.5槽钢74.6镀锌方钢74.7聚氨酯防水材料74.8细石混
2、凝土84.9砂浆84.10玻化砖84.11地面石材84.12细石混凝土84.13墙面石材94.14涂饰94.15夹胶玻璃104.16室内环境污染检测104.17栏杆114.18铝板114.19防静电地板115.见证取样的送检程序125.1见证取样的送检程序126.见证员的基本要求136.1见证员的基本要求.136.2见证人的职责.137.室内环境污染检测137.1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检验.138.资料管理14 1、编制目的和依据1.1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本工程现场试验工作,加强过程控制,确保试验、抽样工作的标准性、真实性、科学性,保证工程质量,特编制本方案。1.2编制依据1.1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
3、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图。1.2当地有关部门的标准及规定。1.3国家现行的规程、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国家规范以及重庆地方规程与规定。 2.工程概况2.1工程概况表序号项 目内 容1工程名称重庆轨道交通环线一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二标段2工程地址天星桥站、沙坪坝站、沙正街站3建设单位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4设计单位重庆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5监理单位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6勘察单位/7施工单位重庆皇城互联网装饰股份工程有限公司8合同性质施工总承包合同9合同范围重庆轨道交通环线一期装饰装修工程二标段(天新桥站、沙坪坝站、沙正街站)所含的装饰装修施工及配合深化设
4、计工作。包括本标段内各车站、区间及附属建筑的装饰装修,相应的装饰材料和产品的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以及招标人委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工作。10合同工期工期为210日历天11计划工期2017年8月12资金来源地方政府资金和银行贷款13质量要求合格14工程规模总装饰建筑面积:58212平方米15建筑功能轻轨乘客车站 3试验内容编制说明3.1检测试验内容3.1.1材料、设备的进场检测内容包括材料性能复试和设备性能测试。3.1.2进场材料性能复试与设备性能测试的项目和主要检测参数,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确定。3.1.3对不能在施工现场制取试样或不适于送
5、检的大型构配件及设备等,可由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等协商在供货方提供的检测场所进行检测。3.2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验3.2.1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验项目和主要检测试验参数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设计文件、合同要求和施工质量控制的需要确定。3.2.2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见后检测清单。3.2.3施工工艺参数检测试验项目应由施工单位根据工艺特点及现场施工条件确定,检测试验全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检测,本工程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选择一个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项目比较全面的建筑工程检测单位,确定的试验室为重庆科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3.3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测3.3.1工程实体
6、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测项目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确定。3.3.2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测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实体质量及使用功能等2类。3.3.3工程实体检测程序:施工单位自检 监理对实体检查(存在的问题) 建设单位确认 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补救 监理对整改、补救后结果复查 检测中心复检 建设单位确认。3.4见证取样和送检原则 本工程所有试验全部见证取样。 4.原材试验、检验取样计划以下4.1水泥4.1.1执行标准: GB175-2007/XG2-2015。4.1.2检验批次: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10万吨以上30万吨以下,不超过400吨为一检验批。水泥
7、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10万吨以下,不超过2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200吨为一检验批,对于连续进场,按3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400T为一验收批。取样要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的样品总量至少12kg。4.1.3检验项目:若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该批水泥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则只做以下必检项目: 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若无证明材料,或法定单位检测报告与产品不符(有较大差异)时则应对该批水泥进行: 1) 细度,2) 安定性,3) 凝结时间,4) 强度,5) 氧化镁,6) 三氧化硫,7) 碱含量,8) 标准稠度,9) 烧失量,10)不溶物。4.2
8、砂4.2.1执行标准: JGJ52-2006。4.2.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8个不同部位,取样22kg。4.2.3检验项目:若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该批砂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则只做必检项目: 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若无证明材料,或法定单位检测报告与产品不符(有较大差异)时则应对该批材料进行: 1)颗粒级配、2)表观密度、3)紧密和堆
9、积密度、4)含水率、5)含泥量、6)泥块含量、7)有机物含量、8)云母含量、9)轻物质含量、10) 坚固性、11)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12) CI-含量、13) 碱活性(根据双方商定)检验。4.3角钢 4.3.1执行标准:GB/T 706-2008、 做力学性能执行标准:GB/T 1591-2008。4.3.2检验批次:同一牌号、同一炉批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60吨为一批,取样一次。4.3.3检验项目:若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该批角钢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则只做以下必检项目: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弯曲试验、断后伸长率,若无证明材料,或法定单位检测报
10、告与产品不符(有较大差异)时则应对该批材料进行: 1) 屈服强度,2) 抗拉强度,3) 弯曲试验,4) 断后伸长率,5) 硬度检验,6) 洛氏。4.4钢板4.4.1执行标准: GB/T709-2006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做力学性能执行标准:GB/T 1591-2008。4.4.2检验批次:同一牌号、同一炉批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60吨为一批,取样一次。4.4.3检测项目:若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该批钢板质量的检测报告原件,则只做以下必检项目: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弯曲试验、断后伸长率、若无证明材料,或法定单位检验报告与产品
11、不符(有较大差异时)应对该批钢板进行: 1) 屈服强度,2) 抗拉强度,3) 弯曲试验,4) 断后伸长率。4.5槽钢4.5.1执行标准:槽钢执行标准GB707-88。 做力学性能执行标准:GB/T 1591-2008。4.5.2检验批次:同一牌号、同一炉批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60吨为一批,取样一次。4.5.3检验项目:若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该批槽钢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则只做以下必检项目: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弯曲试验、断后伸长率,若无证明材料,或法定单位检测报告与产品不符(有较大差异)时则应对该批材料进行: 1) 屈服强度,2) 抗拉强度,3)
12、 弯曲试验,4) 断后伸长率,5) 硬度检验,6) 洛氏。4.6镀锌方钢4.6.1执行标准:GB/T 706-2008。 做力学性能执行标准:GB/T 1591-2008。4.6.2检验批次:同一牌号、同一炉批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60吨为一批,取样一次。4.6.3检验项目:若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该批镀锌方钢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则只做以下必检项目: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弯曲试验、断后伸长率,若无证明材料,或法定单位检测报告与产品不符(有较大差异)时则应对该批材料进行: 1) 屈服强度,2) 抗拉强度,3) 弯曲试验,4) 断后伸长率,5) 硬度检
13、验,6) 洛氏。4.7聚氨酯涂膜防水4.7.1执行标准:GB/T 19250-2013。4.7.2防水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防伪标志、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对进场防水材料取样前,试样工须核对产品外观、规格型号、重量,无包装标识产品禁止使用。送样时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文件交试验室验看后取回存档。4.7.3取样原则:(1)以同一生产厂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产品,大于1000卷抽5卷,5001000卷抽4卷,100-499卷以下抽3卷,100卷一下抽2卷,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卷材中,任取一卷作物理性能检验。(2)将试样卷材切除距外层卷头2
14、500mm后,顺纵向切取1200mm的全幅卷材试样2块。一块作物理性能检验用,另一块备用。(3)物理性能检验项目包括可溶物含量,拉力,延伸率,低温柔度,热老化后低温柔度,不透水性。(其它防水材料取样原则)4.7.4试验次数以实际进场数量依据规范要求做出调整。4.8细石混凝土4.8.1执行标准:试块抗压GB/T 50081-2002、配合比JGJ 55-2011、GB 50086-2015。4.8.2检验批次:以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同种原材料每一楼层或每100m3为一检验批,不足100m3也将按一批计算,每一取样单位不得少于1组标养试件。4.9砂浆4.9.1执行标准: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
15、法JGJ70-2009。4.9.2检验批次:建筑地面用砂浆,以每一层或1000m2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也按一批计算,每批砂浆至少取样一组,当改变配合比时也应相应地留取试块。4.9.3检验项目:抗压强度、稠度、分层度、拌合物密度。4.10玻化砖4.10.1 执行标准:陶瓷砖GB/T 4100-2015。4.10.2检验批次:室内饰面砖工程每500-1000m2为1批,不足500也为一批。4.10.3检验项目:若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该批玻化砖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则只做以下必检项目: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弯曲试验、断后伸长率,若无证明材料,或法定单位检测报告与产品不符
16、(有较大差异)时则应对该批材料进行: 1) 规格尺寸,2)外观缺陷,3) 体积密度,4) 吸水率,5) 抗压强度,6)软化系数。4.11地面石材4.11.1执行标准:大理石 GB/T 19766-2005 花岗石GB/T18601-2009。4.11.2检验批次: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等级、规格的板材每200m3为一验收批,不足200m3的单一工程部位的板材也按一批计。4.11.3检验项目:若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该批地面石材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则只做以下必检项目: 放射性(室内),吸水率,若无证明材料,或法定单位检测报告与产品不符(有较大差异)时则应对该批材料进行:
17、1) 规格尺寸,2)外观缺陷,3) 体积密度,4) 吸水率,5) 抗压强度,6)软化系数。4.12 墙面石材4.12.1执行标准:大理石 GB/T 19766-2005 花岗石GB/T18601-2009。4.12.2检验批次: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等级、规格的板材每200m3为一验收批,不足200m3的单一工程部位的板材也按一批计。4.12.3检验项目:若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该批墙面石材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则只做以下必检项目:放射性(室内),吸水率,若无证明材料,或法定单位检测报告与产品不符(有较大差异)时则应对该批材料进行: 1) 规格尺寸,2)外观缺陷,3) 体
18、积密度,4) 吸水率,5) 抗压强度,6)软化系数,7)放射性(室内)。4.13涂饰4.13.1执行标准:内墙腻子的粘结强度应符合建筑室内用腻子(JG/T3049)的规定。4.13.2检验批次:产品的桶数取样数2-10桶2桶11-20桶3桶21-35桶4桶36-50桶5桶51-70桶6桶71-90桶7桶91-125桶8桶4.13.3检验项目:若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该批涂饰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则只做以下必检项目:(水性)游离甲醛,若无证明材料,或法定单位检测报告与产品不符(有较大差异)时则应对该批材料进行: 1) 容器中状态,2)耐水性,3) 干燥时间,4)(水性)游离甲
19、醛。4.14夹胶玻璃4.14.1执行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11、 现行国标GB 50210-2011 建筑用安全玻璃。4.14.2检验项目:若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该玻璃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则只做以下必检项目: 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若无证明材料,或法定单位检测报告与产品不符(有较大差异)时则应对玻璃进行重新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4.15 室内环境污染检测1、室内环境检测须知1)、严格按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要求预先封闭居室12
20、小时,封闭时不得使用空调等换气设备以及空气净化设备等。2)、室内环境检测人员现场检测时,室内人数最好不要超过三人。3)、室内环境现场检测时,所有在场人员严禁吸烟。4)、现场不要遗留残余装饰杂物,如板材、油漆、涂料,稀释剂等。5.布设检测点客户应予以配合。2、国家标准中关于布点的要求1)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2)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测试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3)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应按房间面积设置:4)房间面积10
21、0m2时,设3-5个检测点。7)当房间内有2个及以上检测点时,应取各点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房间的检测值。8)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检测点应距内墙面不小于0.5m、距楼地面高度0.8-1.5m。检测点应均匀分布,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游离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
22、门窗关24h后进行。检验批次: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4.16栏杆1、 执行标准:建筑护栏技术规范 GBJ 50-123-2010、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2012、 楼梯、栏杆、栏板15J403-1。2、 制做栏杆、扶手的原材料,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或试验报告,进场时应按批号分批验收。没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必须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物理、化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室内共用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中心线量起至扶手上皮不宜低于900.水平扶手超过500长
23、时,其高度不宜低于1000,玻璃护栏技术要求:采用钢化夹胶安全玻璃。4.17铝板1、 执行标准:中国铝业质量标准GB/T3880-2006、建筑装饰用铝单板GB/T23443-2009.2、 检测项目:若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该玻璃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则只做以下必检项目: 力学性能、耐酸性、耐碱性、耐油性、燃烧性能。3、 检验批次: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等级、规格的板材每200为一验收批,不足200的单一工程部位的板材也按一批计。4.18防静电地板1、 执行标准: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SJ/T10796-2001.2、 检测项目:若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
24、够证明该玻璃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则只做以下必检项目: 耐冲击性能、机械性能、表面耐磨性能、允许使用荷载、防火性能。3、 检验批次: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厂家,以单位工程项目为一批取样5. 见证取样的送检程序和要求5.1见证取样的送检程序和要求5.1.1、施工项目工程师应在施工前根据设计图纸,工程的规模和特点,与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制定有见证取样送检的计划,并报送相关部门。5.1.2、建设单位委派具有一定施工经验知识并有上岗证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监理人员担任见证人。填写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备案书。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人员不得担任见证人。5.1.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确定承担见证试验
25、资格的试验室。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应选定有资质承担对外试验业务的试验室或法定检测单位。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本企业试验室不得承担有见证试验业务。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没有试验室,全部试验任务都委托具有对外试验业务室时,可以同时委托有见证取样的试验业务。但每一个单位工程只能选定一个承担有见证取样试验的试验室。5.1.4、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将单位工程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有见证样送检见证人备案书,委托见证时送试验室。见证取样试验室资质、管理制度、上岗证等有关资料送监理单位备案。5.1.5、见证人应按照施工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旁站见证,按照标准要求取样制作试块,并在试样或包装
26、上做出标识、封志。标识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施工部位、样品名称、数量、取样日期,见证制作见证记录,在委托单上取样人和见证人共同签字,试件共同送至试验室。5.1.6、承担见证取样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委托单和试件标识后方可试验。有见证取样送检的试验报告应加盖专用章。5.1.7、有见证取样送检的试验结果达不到规定质量标准,试验室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当试验不合格,按有关规定允许加倍取样检测时,加倍取样送检时也应按规定执行。5.1.8、有见证取样送检的各种试验项目,当次数达不到要求时,工程质量应由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确定,检测费有责任方承担。5.1.9、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符合试验管理规定。对
27、伪造、涂改、抽换或遗失试验资料的行为,对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6. 见证员的基本要求6.1见证员的基本要求:6.1.1每一单位工程委派1-2人担任见证人,见证人应具备与承担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基本要求:必须是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经市建设主管部门培训合格。6.2见证人的职责:6.2.1取样现场见证。取样时见证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见证人应监督施工单位取样员按随机取样方法和试件制作方法进行取样;6.2.2见证人在现场取样后应对试样进行监护;6.2.3见证人应亲自封样加锁;6.2.4必要时应与施工试验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3.2.5见证员必须在
28、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证书。6.2.6见证员对见证送检试样负有法定责任。见证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及专业技术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抵制。6.2.7见证人应努力提高个人素质。见证人应努力学习与其工作相适应的有关专业知识,掌握建筑材料、半成品等随机抽查取样方法,检测项目,质量标准及判定方法,不断提高技术水平;6.2.8见证人应建立见证取样挡案: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建立检测台帐;6.2.9为了便于见证员在取样现场对所取样品进行封存,必须使用专用工具。6.2.10见证的科学、公正、权威。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是工程建设管理中重要的一环,检测报告是评定工程质量的法
29、定依据。 科学、公正、权威地做好检测工作,是每个检测单位的永恒主题。检测单位要完善工作制度,建立考核办法,不断提高检测水平。反对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检测结果对工程质量及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有法定效力。7.室内环境污染检测7.1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检验7.1.1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主要是对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氡、游离甲醛、苯、氨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检测。7.1.2抽检检测数量:不得少于 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 7.1.3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单位:必须取得重庆市省建委的资质认可及有关部门的计量认证,方可从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活动。7.1.4检测时间:工程在完工以后交付使用前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7.1.5检验办法:根据工程的结构实际情况及检验经费的考虑,将作样板间进行先室内环境污染抽检,这样我们可以作较好的预控,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可以使工程验收时的抽检数量减半。8. 资料管理试验技术资料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资料管理规程、标准的规定,并及时有效的收集、分类归档,要求准确真实、项目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