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设施施工合同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共同订立,并经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公平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甲方(项目业主):(填写详细信息)乙方(施工承包方):(填写详细信息)鉴于,甲方拥有相关电力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具备相关技术实力和资质,双方为了就电力设施的施工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 施工的范围1.1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及相关要求,按照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在规定区域内对电力设施进行施工。1.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材料及设备,并配合乙方施工过程中的需要。第二条 施工期限和工作安排2.1 本次施工工期为(具体工期),双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共同制定详细施工计划
2、,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2.2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期限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措施,并书面通知对方。第三条 工程款支付3.1 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3.2 如乙方未按约定的工程阶段及时完成工程款支付,甲方有权暂停工程进度,直至乙方完成支付。第四条 施工质量及保修4.1 乙方应按照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4.2 施工完成后,乙方应对施工成果承担合理的保修责任,确保设施在合理范围内保持正常运行。4.3 如设施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修复和处理。第五条 保密义务5.1 双方应对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技
3、术、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擅自披露或向其他第三方提供。5.2 协议终止后,双方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披露协议内容和其他保密信息。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6.1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双方约定的诉讼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6.2 本协议项下的争议解决,不得违反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7.1 如双方需要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7.2 除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第八条 附则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之日。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项目业主):年 月 日乙方(施工承包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