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自愿且真实地达成,并遵守以下条款和条件:
第一条 被契约人的资格和能力
1.1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1.2 双方保证提供的身份信息真实有效,并承诺在合同执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第二条 合同目的
2.1 本合同的目的是为协调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益,确保工程按时、按质量、按合同约定执行。
2.2 双方应本着平等、合作和互惠原则,共同落实和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合同内容
3.1 本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的范围、工程价格、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材料供应、工程款项支付、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
3.2 双方应当尽职尽责地履行合同约定,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相关强制性规定。
第四条 合同约定的履行和变更
4.1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约定。对于工程变更,双方应按照相关程序和约定进行协商和调整。
4.2 受政府机关强制性调整工程内容或合同金额的影响时,双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依法合理处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支付违约金或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2 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负责完成工程任务的,由受包方提供适当补救措施,并要求承包方承担相应费用和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出现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6.2 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依法主动履行调解、仲裁、诉讼结果。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成为双方之间的法律文件。
7.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以及附件的修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3 本协议的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双方共同理解和遵守的基础上制定,并代表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如因协议履行产生争议,应根据本协议中的约定解决争议。
签署人:
甲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包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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