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腐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鉴于甲方与乙方希望就防腐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协议,经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 相关方的资格和行为能力1.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均为经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2 甲方和乙方确保其作为合同方代表的身份和权限真实有效,并有权根据该协议书进行意思表示和承诺。第二条 协议内容2.1 本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服务内容、合同价格、风险分担、工期、质量要求等具体事项,并建议在附件中详细列明。2.2 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防腐工程施工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确保本合同的履行不违反公序良俗。
2、2.3 双方同意尽最大努力履行合同义务,保证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信息,诚信进行合作。第三条 合同履行3.1 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要求,认真、负责地进行防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的安全、环保和质量。3.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条件,提供所需的劳动力、物资和技术支持,并确保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3.3 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第四条 争议解决4.1 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 其他事项5.1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转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5.2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署。5.3 本协议的附件具有本协议正文的法律效力,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第六条 适用法律和管辖6.1 本协议的成立、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6.2 如发生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