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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组织机构职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其他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应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组织和制度,建立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相关知识培训。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的调查。,采供血机构及医学检验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应按要求进行登记和报告。,传染病监测报告的工作管理,工作规定,工作流程,工作规定,属地管理原则,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依法报告的传染病病种,报告时限,报告方式,属地管理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监测病例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履行传染病报告职责的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主要是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检疫机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人员为责任报告人,主要是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依法报告的传染病病种,法定报告传染病,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其它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法定报告传染病,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工作流程,(,1,)医疗机构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设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实验室检测(包括肺结核,X,线检测)结果登记本和传染病登记簿。,(,2,)卡片填报,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必须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初次报告),交由本单位的疫情管理科室或专、兼职疫情管理人员进行传染病登记和网络报告,并且双方应签字确认。责任疫情报告人交卡后,应在门诊日志或传染病登记薄上注明“此病例已报告”字样。,(,3,)卡片录入,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卡片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查询与核对,发现误诊误报的卡片予以剔除。并在录卡前,对待录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重卡检查,确认重复报告的卡片应作标记,不再通过网络录入。,信息管理,信息收集与报告,信息报告规则,信息审核,信息订正,信息收集与报告,目前我国传染病病人信息主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以下简称传染病报告卡)来收集,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检疫机构的责任报告人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后,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发现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在健康体检过程中或采供血机构、医学检验机构执业活动中,检测出本指南工作规定中要求的传染病病原阳性者时,均按病原携带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信息报告规则,慢性传染病的报告遵循以下原则:医疗卫生机构在做出乙肝、肺结核、艾滋病、血吸虫病等慢性传染病诊断时,如已知该病例曾经作出诊断并被报告过,则本年度可不再进行报告;如对该病例的报告情况不清楚,或在同年内多次接诊的该类病例(包括复发病例),则仅对首次就诊进行一次报告,再次就诊且诊断结果未发生变更时则可不再进行报告。发现乙肝病原携带者,可不进行网络直报,但需进行登记,以周为单位报告至属地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传染病监测或管理部门。,信息审核,责任报告单位的网络直报人员在网络直报或上报当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前,需先对本单位填报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发现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情况时,及时通知报告人核对;对重复报告的卡片进行标注,不再进行网络直报。,发现以下情况时,建议立即对报告信息进一步核实:,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发现同一种急性传染病在同一自然村、街道、集体单位(场所)一日内出现,3,例及以上,或一周内出现,5,例及以上。,如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属实,应于,2,小时内对报告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同时电话报告当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订正,发现已报告病例诊断变更、死亡或填卡错误时,责任报告人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报告,并注明订正前报告病名),并按规定完成网络订正操作。,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例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或实验室确诊病例),订正时需将原诊断日期更改为确诊日期,该订正若由责任报告单位作出,当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需对报告的订正信息重新审核。,对于调查核实现住址查无此人的病例,应由属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订正为地址不详。,资料保存,各级各类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应将传染病信息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1,)电子数据的保存,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应按月将报至,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传染病卡片导出后保存。,(,2,)纸质资料的保存,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期限,3,年。,报告卡的填写(,1,),传染病报告卡,采用统一格式,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要求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无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填报人应签名。,报告卡的填写(,2,),卡片编号:,由责任报告单位按年度编制并填写,便于填报单位内部管理。格式为:年份(,4,位数字),+,科室代码(,2,位数字,自行编号),+,顺序号(,4,位),如“,2005-09-0001”,。直报时不需录入,由系统自动生成。,报卡类别:,初诊病例及初诊死亡的病例直接标识“初次报告”。对已填报过卡片的传染病病人,在订正诊断或发生死亡时,必须再次填报,标识“订正报告”;其中,死亡病例的报告须是因患传染病死亡的病例,患传染病但因意外或因非传染病死亡时,不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病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传染病时应分别报卡。,报告卡的填写(,3,),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真实姓名。,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身份证号:,应尽可能填写。,性别:,填写社会性别。,出生日期:,应详细填写出生年月日(公历)。,实足年龄,/,年龄单位:,出生日期与实足年龄,只选择填写其中一项。出生日期不详时才填写实足年龄并选择年龄单位。大于等于,1,个月、不满,1,周岁的,按月龄填写,年龄单位选择“月”;不满,1,个月的只填写日龄,年龄单位选择“日”。,报告卡的填写(,4,),工作单位:,填写患者发病时所在工作单位的名称(含农民工);学生(托幼儿童)详填发病时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及班级名称;无“工作单位”者填写“无”。,联系电话:,填写可与患者保持联系的电话号码,以便追踪、核实和随访。,病人属于:,用于标识患者,常住地址(居住时间,6,月),与,报告单位的,相对位置,在相应的类别前划“”。,本县区:指病人为本地(县、区)常住居民。,本市其它县区:指病人为本市其他县(区)的常住居民。,本省其它地市:指病人为本省其他地(市)的常住居民。,其它省:指病人为其他省的常住居民。,港澳台:指病人为港澳台居民。,.,外籍:指病人为外籍居民。,报告卡的填写(,5,),现住地址:,指病例发病时实际居住的地址,可以是家庭地址,也可以是寄宿地址或宾馆、旅店。应详细填写到村民组(门牌号)。,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划“”。选择职业的目的是为了在卡片汇总时发现传染病可能的高发职业,以便管理。,若病人的职业同时符合卡中一种以上职业时,选择原则是:选择主要职业;选择与该病发生和传播关系较密切的职业。如食品厂工人、熟食店售货员都应填写餐饮食品业,而不填工人或商业服务。,未列入本卡的职业须填写在“其他”项中,如警察、飞行员、军人等。有些特殊人群如劳教人员、和尚、道士和乞丐等,虽不属职业,也可填写在“其他”项中。个体经营者应根据其经营活动的行业,选择相应的职业。,为配合儿童保健管理工作,新生儿破伤风病例的职业按以下方式选择:,.,出生场所为医院时(住院分娩)选择“其它”;,.,出生在其它场所时(住院分娩之外其它方式分娩)选择“散居儿童”。此项分类仅仅为了区分婴儿出生场所,无其它统计学意义。,报告卡的填写(,6,),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划“”。乙肝、血吸虫病例根据所作出的“急性”或“慢性”诊断进行相应的填写;对“急性”或“慢性”诊断不明确的,可不填写,按“未分类”录入。,实验室确诊病例:,某种诊断方法对某种疾病的诊断有特异性,如病原学诊断、血清学诊断等等,用这些方法确诊时选择。,临床诊断病例:,医生根据病人症状、体征和一般非特异性检查(如查体、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线检查等)做出诊断时选择。,疑似病例:,医生根据病人症状、体征和一般非特异性检查(如查体、血象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线检查等),不能做出准确诊断时选择。,病原携带者:,责任报告单位的实验室或在健康体检过程中检出传染病病原,但受检者无明显症状、体征时选择。,报告卡的填写(,7,),发病日期:,填写病人在本次就诊疾病开始出现症状的日期。不明确时,填就诊日期。病原携带者填写初次检出日期或就诊日期。,诊断日期:,初次报告时,填写初诊的日期。订正报告时,如由疑似病例订正为确诊病例、一种传染病订正为另一种传染病、传染病的一个病种订正为另一个病种(如肺结核由“未痰检”订正为“菌阳”时),填写确诊的日期;同一病种由临床诊断订正为实验室确诊,仍填写初诊的日期。诊断日期不得早于发病日期。,死亡日期:,因法定传染病死亡时填写。,报告卡的填写(,8,),疾病名称:,在做出诊断的病名前打。,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指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其它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填写该病种名称。网络直报时,疾病名称选择“其他传染病”,并在备注栏填写该病种名称。,订正病名:,填写,订正前,所报告的疾病名称。,退卡原因:,因报告卡填写不合格需退卡时,填写其原因。,报告单位:,填写报出传染病报告卡的单位。,报告医生:,填写做出诊断医生的姓名。,填卡日期:,填报本卡的日期。,备注:,填写以上各项内容不能涵盖且需特别注明的信息,如说明传染途径、传染病病例(含疑似病例及病原携带者)订正为其它疾病的病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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