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上坝煤矿安全教育培训记录20170203.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1324356 上传时间:2024-04-22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98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上坝煤矿安全教育培训记录20170203.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上坝煤矿安全教育培训记录20170203.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记 录 广元市宏源矿业有限公司上坝煤矿 二0一七年二月 上坝煤矿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 2017年 2月5日 主持培训人 培训人员 参培人数 人 培 训 内 容 煤矿安全生产 一、报名流程 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1、“安全第一”的含义: 2“预防为主”的含义 (1)必须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服从于安全。 (2)必须把安全作为完成一切工作的前提。 (3)必须把安全工作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作为一项有“否决权”的指标。即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地搞好安全工作,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4)以人为本,树立人是最宝贵、职工生命第一的思想。 三、煤矿生产主要依据哪些法律法规? 煤矿生产主要依据哪些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 四、违法、违规所负的责任是什么? 五、煤矿生产的三大规程是什么? 煤矿生产的“三大规程”是《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 1、《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生产的技术法规,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具体规定。 2、《作业规程》是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针对某项工程所编制的技术文件,是指导施工达到安全、优质的行为规范。 3、《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是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质量标准。为各工序编制的指导生产操作的技术文件。 六、法律法规对安全培训有哪些要求? 1、煤矿矿长必须依法培训,取得矿长资格证; 2、特种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操作证; 3、入井工人必须培训合格取得入井人员安全资格证,新工人必须先培训,合格后上岗。 新职工上岗前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在职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煤矿地面新职工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七、煤矿工人在安全生产中的义务和权利 1、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2、必须遵守劳动纪律。 3、及时报告和处理险情,积极参加抢救事故。 4、必须接受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上坝煤矿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 2017年 2月 6日 主持培训人 培训人员 参培人数 人 培 训 内 容 入 井 须 知 一、矿工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通过体检,身体健康,没有风湿病(反复活动)、严重的皮肤病、癫痫病、精神分裂症以及经医疗鉴定不适合从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 2、有良好的视觉和触摸感觉,能长时间地集中注意力工作,动作协调性和反应能力良好,能与人合作,情绪稳定,严肃冷静、有恒心。不畏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危险,但又不冒险粗心。沉着、有自信心。能严于律己,顾全大局。有耐心,能始终保持内心的平衡。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和矿井的安全知识。通过文化考试的方式来确定。 二、入井作业人员上班前要做好哪些准备? 1、上班前一定要身心健康。一定要休息好,保持精力旺盛、心情愉快,否则不应下井。 2、上班前,一定要头脑清醒。严禁酒后下井。 三、班前会的内容及要求 1、入井人员必须认真参加班前会,通过班前会达到以下目的: (1)明确当班生产任务及上一班没处理完的安全隐患,当班生产过程中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2)对当班工作意见不统一时,要互相磋商达成一致。 2、要想一想自己的作业场所存在着不安全的隐患,哪些作业环节要引起自己的注意。 3、参加班前会时,自己一定要注意听,多掌握和了解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4、班前活动在讨论安全方面的问题时,要把自己所掌握的经验及时告诉大家,同时也要虚心的听取大家的建议,取长补短。 5、班前会如遇到领导批评或同志间的纠纷,要正确对待,绝不能带着情绪下井作业。 四、入井前需要作哪些工作? 1、检查工作服,穿着要整齐,严禁穿化纤衣裤入井。 2、检查烟火,通过自查、互查,严禁带烟火入井。 3、检查个人防护、自救器及自己应带的工具仪器带齐否。 4、检查矿灯是否完好,发现不完好的矿灯,立即更换。 五、井下行走绞车道时的注意事项 六 、在井下大巷行走的注意事项 七、过风门时的要求 1、不准同时打开相邻的两道风门,以免风流短路。 2、通过风门后,一定要注意随手把风门关好。因如不关好风门,就会造成局部通风系统短路,部份工作面无风,很容易造成瓦斯集聚 八、井下安全标志有什么用? 安全标志----是指在井下一些相关的点所挂的图文标志。 安全标志的作用: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注意,预防事故发生。 上坝煤矿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 2017年 2月7日 主持培训人 培训人员 参培人数 人 培 训 内 容 一、《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十五条重大安全隐患 1、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2、未按规定检测瓦斯及瓦斯超限作业的。指的是:瓦斯检查工配备数量不足、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和假检以及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指的是:矿井风量不足,主井和回风井同时出煤,违反规定串联通风,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 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措施的。指的是: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而组织生产,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而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以及有明显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 7、超层越界开采的。 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9、自燃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指的是: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工艺超过规定期限仍在使用,突出矿井未采取安全措施使用架线式电机车且在2006年1月6日之后仍继续使用架线式电机车,使用非阻燃皮带和电缆,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的发爆器,采用不能保证两个畅通安全出口采煤工艺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按规定开采者除外),以及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落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等等。 11、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二、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2、义务: 上坝煤矿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 2017年 2月8日 主持培训人 培训人员 参培人数 人 培 训 内 容 一、煤矿职工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 1、煤矿企业必须采取措施加强劳动保护,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健康;必须为煤矿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提供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 2、煤矿企业必须为职工提供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自救器、矿用安全帽、工作服、手套、防尘口罩、护罩、安全靴(鞋)、安全带等。 3、《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做出了明确规定:“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吸收新职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煤矿安全规程》 1、《煤矿安全规程》共有四编751条。 第一编 总则,规定了煤矿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第二编 井工部分,规定了井下采煤有关开采、“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运输、爆破作业及煤矿救护等领域所涉及的安全生产行为标准。 第四编 职业危害,规定了职业危害的管理和监制、健康监护的标准。 2、《煤矿安全规程》的特点:强制性、科学性、规范性、稳定性。 3、《操作规程》的基本内容。 对岗位工人生产作业中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操作规程》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四个部分:一般规定,准备、检查和处理,操作和注意事项,收尾工作。 三、煤矿职工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制度 一、煤矿职工职业道德 二、安全检查制度 三、安全联防互保制度 四、劳动纪律 上坝煤矿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 2017年 2月9日 主持培训人 培训人员 参培人数 人 培 训 内 容 一、违反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的责任 法律责任是违反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所应付出的代价。通常,法律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大类。 1、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包括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和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两类。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主要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清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共十种。 2、行政责任: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类。 1)行政处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了警告、罚款、停止施工整顿、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责令关闭等多种形式。 2)行政处分:《矿山安全法》中规定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八种。 3、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刑罚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主刑和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 4、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主要有三种犯罪 (1)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企业职工本人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企业负责人或其他工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企业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同时规定:对犯有以上两种罪行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玩忽职守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五、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上坝煤矿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 2017年 2月10日 主持培训人 培训人员 参培人数 人 培 训 内 容 矿 井 概 况 一、煤的形成 泥炭化阶段——煤化阶段——变质阶段 二、煤的埋藏特征 位于煤层上面的岩层称为顶板,煤层下面的岩层称为底板。 煤层顶板自下而上分为伪顶、直接顶和基本顶;煤层底板自上而下分为直接底和基本底。 三、矿井开拓 1、矿井系统:开拓系统、采煤系统、运输提升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防排水系统。 2、矿井开拓方式:平硐开拓、斜井开拓、立井开拓、综合开拓。 3、矿井安全出口要求:《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个生产矿井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间距离不得少于30m。安全出口应经常清理、维护,保持畅通。 4、矿井巷道断面的形状:由围岩性质、井巷用途、服务年限和支护方式来决定,主要有拱形断面、圆形断面、梯形断面和矩形断面等。 5、矿井巷道支护材料:由井巷压力的大小和断面不同来决定,主要有金属支架(钢轨、矿用工字钢和U型钢)、钢筋混凝土支架、料石或砖、混凝土砂碹支架、锚杆支护和喷浆支护。 四、采煤方法和采掘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采煤方法:基本工序是破煤、装煤、运煤、支柱和回柱放顶。 2、采煤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3、掘进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五、矿井主要生产系统 1、通风系统 2、提升运输系统 3、供电系统 4、防排水系统 井底车场附近设置专门的主排水泵房和主要水仓,主排水泵房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一天的积水。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 矿井防排水系统为:采煤工作面涌水→采煤工作面运输平巷→采区集中上山→水平主要运输大巷→井底车场→主要水仓→主排水泵房→副井→地面。对于下山采区一般在下部设置采区水仓,安装水泵,通过管路往上排至水平主要运输大巷水沟中。 上坝煤矿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 2017年 2月11日 主持培训人 培训人员 参培人数 人 培 训 内 容 职业卫生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14、《安全生产法》提出了企业对职工健康方面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都明确提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明确了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义务。 上坝煤矿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 2017年 2月12日 主持培训人 培训人员 参培人数 人 培 训 内 容 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危险性分析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预防与预警 第五章 应急响应 第六章 信息发布 第七章 后期处置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九章 培训与演练 第二部分:专项应急预案 第一章 瓦斯超限(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二章 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三章 井下水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四章 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五章 煤尘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六章 机电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七章 主通风机停风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八章 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九章 火工品异常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十章 职业危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十一章 雨季三防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十二章 灾害性天气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十三章 地面锅炉、压力容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十四章 高空作业坠物、坠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十五章 急性职业病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十六章 食物中毒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十七章 矸石山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三部分:自救器使用及避灾线路 上坝煤矿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 2017年 2月13日 主持培训人 培训人员 参培人数 人 培 训 内 容 一、观看警示片 二、考试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职业教育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