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退伙协议书本
本协议书是由以下各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的:
出资人:
合伙人:
一、背景
出资人和合伙人共同设立合伙企业,就经营事项达成合伙协议。现出资人因故退出合伙企业,出资人和合伙人达成以下协议:
二、协议内容
1. 出资人在退出合伙企业前任何时间,应当事先告知合伙人。双方应当在退出前商议好退出时间,及应退还或应支付的权益等事宜。
2. 出资人享有本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权益,但不再享有合伙企业所产生的后期收益。
3. 在退出时间点,合伙企业应当向出资人支付其退出前已经累计的计息款项及出资人所持有的合伙权益。
4. 如果出资人在退出前的存在违约等情况,合伙企业有权在清算出资人权益后,追究出资人相关责任及索取赔偿。
5. 出资人在退出后仍应履行保密义务,对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商业机密及其他所有属于合伙企业的机密信息予以保密。
6.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三、协商和解
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四、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本协议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以上为退伙协议书本的相关内容。本协议强调了出资人在退出合伙企业前,需先告知合伙人,并在商议好的时间点之前完成退伙事宜。同时,约定退出时间点的出资人应当获取的所有权益,并对可能存在的违约行为予以规定。最后,强调了本协议的争议解决途径、法律适用及管辖法院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协议能够得到严格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