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物业卫生承包合同
一、签订合同的双方
本合同由甲方(下称“业主委员会”)与乙方(下称“承包人”)双方自愿签订,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业主委员会
地址:(填写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员会主任:(填写姓名)
联系电话:(填写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人
地址:(填写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填写姓名)
联系电话:(填写联系电话)
二、合同项目
承包人承担物业卫生及相关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 负责业委会委派的区域内卫生清洁,包括:楼道、电梯间、地下室、储藏间、车库等公共场所、设施的清洁。
2. 承包人应当按照业委会要求保持良好的管理运作,使业主居住环境符合卫生标准。
3. 承包人承担垃圾清运工作,并负责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4. 承包人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进行保洁、清扫、保养等方面的工作。
5. 承包人应当原则性地使用环保产品,维护业主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卫生。
6. 承包人负责供应必需的保洁、清扫、保养等所需工具、设备。
7. 承包人应当指定专业人员在业主委员会指定的地点、时间进行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如节假日等),需提前告知业主委员会或委托人。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持续为期一年。双方协商可延长的事项,应在有效期届满前进行。
四、价款支付方式
1.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以下简称“元”)(填写具体数字)元整,于每(个)月(填写具体日期)以前,支付给承包人。
2. 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支付相应的价格,并按期付款。如逾期付款,需向承包人支付滞纳金(逾期金额的1%)。
五、其他约定事项
1. 存在甲方业委会与乙方承包人之间意见分歧时,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或修改合同。
2. 合同签订后不得转让或部分转让。
3.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当切实履行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协议约定不能实现,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中的争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的生效和备案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填写出具的份数)份,业主委员会执一份,承包人执一份。未在该份数内的联或复印件,无效。
甲方:(业主委员会盖章)
签字:(业务委员会签字)
日期:(签署日期)
乙方:(承包人盖章)
签字:(承包人签字)
日期:(签署日期)
结语
本文档是一份物业卫生承包合同,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若在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应先进行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则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各项细节问题,应在签署前双方共同商讨、制定,以避免后续产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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