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苏州杨梅种植收购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两方签署:
甲方:(收购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收购方”)
乙方:(种植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种植方”)
鉴于,甲方拟收购乙方种植的杨梅,并有意愿与乙方达成合作协议,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遵循自愿、平等、公正、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合同信息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
合同标的物:苏州地区种植的优质杨梅
合同数量:_________(计量单位:公斤/吨)
合同单价:____________(计量单位:元/公斤/吨)
交货期限:_____________
收货地点: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合同内容
1. 杨梅品质要求
合同标的物为优质杨梅,应符合以下要求:
• 产自苏州地区,品种为“苏州奇异”杨梅;
• 鲜果形状完整,色泽鲜艳,无损伤、裂口、病虫害等;
• 糖度高,口感好,无异味、霉味等。
2. 杨梅数量和单价
收购方和种植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商定杨梅的数量和单价如上所示。
3. 杨梅交货期限和收货地点
乙方应在协定的交货期限前将杨梅交至指定的收货地点。如果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交货,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新的交货期限。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交货延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 杨梅质量检验
乙方应按照收购方要求将杨梅质量检验合格的交付给收购方。收购方对所收到的货物有权进行检验,如发现品质不符合要求的,有权退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退货所产生的费用。如需进行质量检验,核验费用由收购方承担。
5. 支付方式
收购方于收到合格货物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商定单价和数量支付给乙方全额货款。
6. 合同变更和终止
如需变更和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三部分:协议生效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则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收购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种植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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