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学院房屋租赁合同
1. 合同双方
甲方: 出租方(房屋所有者)
乙方: 承租方(租户)
2. 房屋信息
出租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房屋地址)的房屋租赁给承租方,房屋详细信息如下:
• 房屋面积:
• 房间数量:
• 房屋结构:
• 管理费用:
3.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合同开始时间)起生效,至(合同结束时间)止。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中止合同。
4. 租金及押金
1. 租金:承租方每月应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金额)元,租金每月(支付日期)支付至出租方。
2. 押金:承租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押金金额)元。在租期届满后,如未发生承租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出租方应当在10日内退还承租方押金。
3. 对于承租方未按时、按月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 房屋用途
承租方仅可将房屋用于居住目的,禁止任何违法行为。
6. 房屋维修和保养
1. 出租方应确保房屋及期内设备的正常使用并负责日常修缮及必要的维修,保持房屋基本功能的完好状态。
2. 承租方应当妥善保管房屋和设备,并按时交纳使用费用。如有损坏应当及时通知出租方,并按照出租方的要求进行修复和赔偿。
7. 违约责任
1. 如出现下列违约行为,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迟延支付租金超过10天
– 未经出租方许可私自改变房屋用途
– 违法行为导致房屋及设备损坏或严重污染
– 擅自拆改房屋、损毁房屋、设备和公共部位
2. 若承租方因违约行为造成出租方损失,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 解除合同
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的情形:
1. 发现承租方向出租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
2. 发现承租方未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严重损害房屋权益。
3. 承租方违法行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9.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2. 合同一式两份,承租方和出租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定;
4. 本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以上内容经出租方和承租方确认无误后签名生效,合同生效之日为(合同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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