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易拉宝制作合同
一、合同缔约方
甲方(买方):
公司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卖方):
公司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二、合同产品信息
1. 产品名称:易拉宝展示架。
2. 数量: 件。
3. 规格及材质:
• 易拉宝展示架规格:2000mm*850mm。
• 易拉宝展示架面料材质:抗UVPVC。
• 易拉宝展示架支架材质:铝合金。
4. 购买价格:元(含税)/件。
5.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支付方式
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支付全款或订金(为总金额的50%)。
2. 在乙方收到订金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作易拉宝展示架。
3. 在交付易拉宝展示架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余款。
四、交付要求
1. 乙方应在收到订单5个工作日内制作易拉宝展示架。
2. 制作、验收、收货地点为乙方公司。
3. 交货方式以甲方选定的物流公司为准,运费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
1. 易拉宝展示架应符合产品规格和材质标准,且外观无明显瑕疵。
2. 在乙方按照规定完成制作并交付易拉宝展示架后,甲方应对易拉宝展示架进行验收。
3. 如甲方发现易拉宝展示架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7日内提出具体指出。乙方在接到書面抗议后应及时进行更换、修改或修补,直到甲方验收合格为止。
六、售后服务
自易拉宝展示架货物送达甲方之日起六个月内,乙方将承担全部保修责任。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更换、修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七、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所知悉的对方业务机密严守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转让。本款保密期限自本合同项下货物售出之日起至5年之后。
八、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九、本合同的生效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6个月。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未达成新的合作协议,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十、合同附件
无。
以上为易拉宝制作合同正文,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双方应本着互信和相互合作的原则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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