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私人门面转让合同简单
合同背景
转让方(下称甲方)与受让方(下称乙方)就甲方持有的私人门面进行转让合作达成一致,双方按照友好、公正的原则进行协商并达成下列转让合同。
转让内容
甲方现持有位于(具体地址)的私人门面一处,占地(具体面积)平方米,现将其转让给乙方。私人门面内设备、设施及存货在转让范围之内,甲方应当保证所转让的私人门面产权真实、合法并不受损害,且未产生抵押或其他任何负担。
转让价款
乙方购买甲方所转让的私人门面,应支付人民币(具体价格)元,该款项应当在双方签署本合同且产权过户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过户手续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自身持有的完整产权证及相关权属证明。
2. 双方在达成协议后,应当尽快完成产权过户的手续。
3. 产权过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证事项
1. 甲方保证所转让的私人门面是其真实合法的财产,并无他人与其主张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情况。
2. 甲方保证除因属于乙方原因而导致的有关权利的权属不清外,甲方应承担因其转让行为,而致使乙方受到的可能的任何权利纠纷、索赔或债务等损失。
3. 由于甲方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证明材料、违反法令规定等)、乙方的使用不当或其原因导致的任何事项或后果,均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交付方式
产权过户后,甲方应立即移交所有私人门面内的设备设施和存货,乙方应当在收到设备设施和存货后验收确认。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量和质量完成相关事宜的,应该看作违约。
2. 违约方应当对违约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各项损失。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在协商的六十天内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应协商选择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具体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执(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于(具体起始日期)签署,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署地点
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后,视为双方已同意以上条款,该合同亦相应生效。甲方与乙方均同意在本合同上签字,以表明双方的认可和承诺,该合同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签署,效力与原件相同。本合同一式(具体份数)份,签署地点在(具体地址)。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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