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学校厨师聘用协议
前言
本协议是由学校与聘用厨师之间签署的一份协议,旨在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厨师与学校的长期合作。
聘用内容
1. 职责
1.1 厨师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遵守食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保证饮食卫生安全,保护食品安全。
1.2 厨师应当烹制出口味、色、香、味、形俱佳的菜肴,满足师生口味需求。
1.3 厨师应当认真执行学校的饮食计划,按照计划编制菜单,合理控制成本。
2. 工作时间
2.1 厨师应当保证每日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工作,并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2 厨师必须如实记录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
3. 报酬
3.1 学校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厨师的报酬。
3.2 学校应该向聘用的厨师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及保障合法权益。
合同期限
4.1 本协议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后,若厨师能够胜任工作,则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关系,合同期限为12个月。
4.2 合同到期前1个月,学校与厨师都有权对本协议进行终止或续签,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违约与约定
5.1 若厨师违反了本协议的规定,双方应进行协商,履行违约责任,如需要进行经济赔偿的,由厨师承担赔偿责任。
5.2 若学校违反了本协议的规定,厨师有权要求双方协商解决,如有必要可寻求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协议解释
6.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书面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6.2 本协议的解释权属于学校。
签订与生效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和厨师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7.2 本协议的签订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7.3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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