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厂房办公楼租赁合同
甲方:房屋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租赁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概况
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地址)的厂房办公楼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厂房办公楼的具体位置和房屋图纸见本合同附件一。
2. 租赁期限:自(年)年(月)日起至(年)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如需继续租赁,将另行协商签订续租合同。
第二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乙方每月应按照约定支付租金人民币(数字)元整,共计(数字)元整(大写),其余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收取。本次租赁的首月房租由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
2. 乙方应在每个月的(数字)日之前将当月租金支付至甲方的指定账户。如果没有指定账户,则双方协商后再确定。
3. 如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租约,并要求乙方立即搬出;乙方未能按时迁出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第三条 房屋使用及维护
1. 乙方使用房屋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对房屋进行改造、拆改、擅自加装等违法行为,不得违反环保、消防、建筑等相关规定。
2. 房屋的日常维修及设备保养,由乙方负责,如需大修、改建、更新设备等,应报甲方同意后进行。
3. 租赁期间,如出现房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予以维修或改善。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责任,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每日应按照租金的5%支付违约金。
3. 乙方违反第三条的条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损失。
第五条 合同解除及终止
1. 本合同自然到期后自动终止。
2. 如租赁期限到前,乙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数字)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进行协商处理。
3. 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数字)份,甲、乙双方各持(数字)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果双方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应向有关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及履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完全履行各自责任后终止。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对于以上条款内容,双方各自保证认真阅读,如有不明之处,应事先咨询专业律师或双方协商解决。一旦本合同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责任,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房屋出租方)签署:
签字日期:
乙方(租赁方)签署: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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