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车体广告制作合同书
本合同书是由以下双方于订立,即甲方(广告主)和乙方(制作公司)。
一、合同背景
甲方拟在市区范围内进行车体广告宣传,为此委托乙方进行广告车体制作、装饰及布局等相关工作。
二、合同内容
1. 生产范围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定制所需车型的车身广告。乙方提供完整的广告制作方案,包括设计方案、生产方案、制作方案和服务方案等,并配合甲方对广告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确认。
2. 规格标准
乙方制作的车体广告应符合甲方要求的规格、尺寸和质量标准。甲方应自行提供相应车型的车型尺寸和广告尺寸等相关要求。
3. 固定期限
甲方与乙方约定广告车体的展示期限。展示期限以日历天为单位约定,并以到期转实际展示期限。甲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展示期限预付广告费用;
4. 广告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应在与乙方协商一致的期限内,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广告费用。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提供的广告费用,提供相应的制作和展示服务。
5. 变动处理
甲乙双方在协商和签订本合同之后,如需对规格、标准、期限等细节条款进行调整,须签订书面协议,一经签署,即为双方对原合同的变动确认。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单方面更改合同内容。
6. 合同违约责任
6.1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交付广告车体,甲方有权取消余下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广告费用;
6.2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广告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加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6.3 如乙方未按要求制作车体广告造成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相应的损失;
6.4 双方应遵守本合同约定,合作期间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
三、其他约定
1. 知识产权
乙方所提供的广告制作方案和设计稿均属于乙方的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对乙方的方案进行私自修改、复制、传播等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争议解决
在合作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并依照仲裁裁决履行。
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份交甲方,一份交乙方。
甲方(广告主)签字盖章:
乙方(制作公司)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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