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文最新推荐-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科学发展观是我党立足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统领、指导各项工作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来推动、来加强。本人认为,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应在坚持已有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侧重或加强。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从对娃娃的教育抓起。前不久,中纪委书记贺国强明确指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
2、和条件在短期内难以消除,一定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由此看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几代甚至更长时间的努力。“娃娃”作为祖国的未来,他们从小对“贪是耻,廉是荣”认知程度,直接决定着未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决定着他们将来能否担起建设祖国的重担。为此,要配合娃娃的其它早期教育,把廉政文化穿插其中,通过通俗易懂的动画、漫画等形式向娃娃进行灌输和渗透,真正使“贪是耻、是害;廉是荣、是利”的观念深深扎根于娃娃心中。并且随着娃娃年龄的不断增加,不断丰富教育内容,不断转变教育方式,增强吸引力,以实现随着年龄增加,使“贪是耻,
3、廉是荣”等意识观念不断得到强化的目的。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的基础地位不动摇。我党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相继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收到了良好效果,腐败问题得到一定解决。但制度在完善,也有不足之处,也有贪污分子可逞之机。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规章制度都要由人来执行、来落实,并因人的不同,执行效果也就不一样,甚至是相反。这也正如再好的“经”,而由不好的和尚来念,也会念“歪”、念“走样”。为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始终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的基础地位不动摇,采取多种形式搞宣传、搞教育,真正使党的宗旨入耳、入脑、入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
4、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成为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坚定的共产主义者。我们党由这样的党员干部组成,就会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堡垒,拒腐蚀、永不沾,就会在前进的道路上,无坚不摧、战无不胜,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上好心理学这一课。不少贪污分子在贪污过程中都有这样的一个心里过程:第一次受贿后,总是惶惶恐恐、忐忑不安,思想斗争激烈。但过了一段时间“相安无事”后,终于松了一口气,自我安慰真的“没事”了。之后在一次次心存侥幸中,手就会越伸越长,贪污数额越来越大。当贪污数额达到一定程度,特别是数额巨大时,贪污分子心里就会发生变化,由心存侥幸变为无所顾
5、及。主要原因是,总认为有一天会“东窗事发”的,也一定会坐牢的,甚至是丢脑袋的,能贪多少就算多少。在加强党员干部各类教育中,一定要补上心理学这一课,加强这方面的教育,真正使党员干部明白:我们党同消极腐败是水火不容的,对贪污分子的惩处力度是会越来越大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伸手必被捉;党员干部一定要消除侥幸心理,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身边的人,拒绝“第一次”;假如有了“第一次”后,要及时向组织交待,争取宽大处理,千万不能一错就错,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成为人民的罪人。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把好干部选抜这一关。没有一个好的树苗,就不可能长成参天大树。有的领导干部只所以成为贪污分子,是因为在
6、任前就有了“病”,是带“病”上岗的。所以要在“选苗”上想办法、下功夫,真正把那些“根红苗正”的好苗选上来,管好、用好,让其茁壮成长,成为栋梁之材。要扩大选拔干部的知情权,既要在被考察对象单位内部考察,又要在被考察对象工作过的单位,所服务的群众中征求意见,还有走访人大、政协等部门,了解情况,真正把被考察对象的情况摸清,掌握准确。把好了这一关,切实把那些有着良好的“德政勤绩廉”的干部选拔上来,党抵制腐蚀的能力就会大大增加强,党的事业就有了希望。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群众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贺国强书记强调:必须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宽人民群众参
7、与反腐倡廉的渠道,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相关部门要对群众提供的线索或反映的问题给予足够重视,因为群众往往是当事者或知情者,所提供的信息一般是有价值的、准确的。要建立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的长效机制,对于提供重大准确信息者给予奖励,提高群众反映问题、提供线索的积极性。特别要采取得力措施,保护好群众,使其免遭报复,敢于举报。要依据群众提 供的信息,顺藤摸瓜,一追到底,严查行贿、受贿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在县委的统一安排下我们于17 日到*监狱进行了警示教育,通过这次的警示教育学习活动,我进一步认识到只有通过全面的经常的教育,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列
8、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与自己对客观事物的思维趋向和对客观事物的反应密切相关。因此,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而作为一名乡镇长,更要在各个方面做好表率。一、按照党员干部廉政建设的要求,争做勤政廉政表率。在工作中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时刻记住党和人民赋予的重托,真心实意为加快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服务,为“三农”服务。增强宗旨意识,做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的表率。一是在树立良好形象上率先垂范,以自己的
9、人格力量赢得大家的尊重和信赖。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沾的东西不沾,不该做的事情不做,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人。二是在工作创新上率先垂范。切实认真转变思维方式,积极探索我镇发展的新路子和新方法,大胆创新,为加快我镇发展多做事情。二、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做严格自律,廉洁从政的表率。在实际工作生活中,一要能顶得住歪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二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并
10、且特别注意处理好“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因为社会发展总有个过程,总要经过从少数人富裕到共同富裕的阶段,但这个阶段我们党员干部绝不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先富起来,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地位所决定的。三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四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把好财务审批关。作为一名乡镇长,要积极理财,慎重开支,做到开源节流,同时还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把好财务审批关。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做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表率。许多铸成大错的领导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
11、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严格执行县委廉洁自律五条规定,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四、加强学习和修养,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的表率。首先,坚持从大局出发,坚持人民群众利益至高无尚的大局意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动力
12、基础,也是我今后加强学习和修养的追求方向。在强化这一观念时,联系自身的思想实际,想一想自己如何为”三农”工作,为农业发展、农村致富和农民增收发挥更大作用,真正做到重事业、淡名利、争贡献。其次,还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通过对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这次的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在与时俱进的年代里,开拓创新,进一步高度深化认识、理解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与时俱进的思想和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凝心聚力开展各项工作。要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勤于调研。到农村中去了解实情、了解真情、掌握第一手资料,使思想认识更贴近实际、贴近农村、贴近农民,使自己的工
13、作方式方法更加符合加快发展的需要,更加符合我镇各项事业的需要。要长期保持奋发进取、心平气和的精神状态。在开明开放、舒畅和谐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氛围中,团结协作、严守纪律、坚强意志、奋发向上。更加努力地在加快发展中严于律已、宽以待人,以诚为本,以实为本,扎实有效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些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误读了中纪委的规定精神,错误地以为规定是一阵雷声而已,可以蒙混过关。随着“两高”意见的出台,中纪委规定提出的八项严格禁止行为已经被认定为受贿犯罪,这无疑是对那些企图蒙混过关的腐败分子再一次亮剑。 “两高”亮剑,30天大限期间未交代的问题以及以后出现
14、的问题将被认定为犯罪行为,不仅是 “党纪”与“国法”的衔接,更是一记重拳、一柄利剑,充分证明了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两高”亮剑后,中纪委规定的“雷声”将真正地变成一场“疾风骤雨”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指出,这里规定的情况属于坦白范畴,但较通常理解的坦白范围要窄一些。“一般而言,犯罪分子在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管司法机关掌握程度如何,均应视为坦白。意见仅列举了四种情形,这主要是出于量刑方面的考虑。也就是说,具有本条规定的坦白情节的,量刑上均应不同程度地加以考虑。” 意见还规定,犯罪分子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1)办案机关仅掌握小部分犯罪事实,犯罪分子
15、交代了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的;(2)如实交代对于定案证据的收集有重要作用的。 这位负责人表示,坦白是一个酌定量刑情节,实践中没有疑问。意见之所以特别强调坦白的量刑意义,并具体列举了两种一般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主要考虑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原则。坦白对于案件的侦破和顺利起诉、审判,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一些职务犯罪案件中,坦白所起的作用不一定小于自首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这一点往往为我们办案人员所忽视,在量刑上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 “同时,鉴于一些地方在个别案件处理上放宽自首的认定标准。意见在严格自首认定条件的同时,强调坦白在量刑中的作用,既有效防止了自首认定的随意性,又能确保法律限度内
16、尽可能地实现个案公正。”这位负责人说。 ,意见中最大的看点是严格了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当中经常遇到的自首、立功量刑情节的成立条件进行了严格限制。譬如,在自首量刑情节成立条件的限制中,意见强调,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成立自首的两个法定要件。没有自动投案,在办案机关调查谈话、讯问、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期间,犯罪分子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掌握的线索所针对的事实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再譬如,在立功量刑情节的成立条件的限制中,意见明确了三种不能认定为立功表现的具体情形,分别是:非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没有指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揭发”行为;犯罪分子提供的线索或者协助行为对于其他案件的侦
17、破或者其他犯罪分子的抓捕不具有实际作用的。 除了对自首、立功量刑情节的成立条件进行严格限制之外,意见还对据以立功的线索、材料来源予以了限制,规定四种来源不得认定为立功,即:本人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本人因原担任的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的;他人违反监管规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提供的。 从上述两高意见对职务犯罪自首、立功量刑情节的严格限制中,可以想到,在这之前的职务犯罪量刑当中,之所以会出现大部分判了死刑的贪官,都会缓刑两年执行,肯定与过去对职务犯罪自首、立功量刑情节限制不够严格有一定的关系。如今,有了两高对职务犯罪自首、立功量刑情节的严格限制之后,我想,再让判了死刑的贪官免于一死,缓刑两年执行,肯定也就没有那么多自首、立功的理由了,这样一来,两高“意见”实施之后,肯定会有一些不具自首、立功量刑情节的腐败分子走向死刑之路的。因此,这个充分体现对职务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精神的两高意见,肯定会对腐败分子产生强大的震慑作用。 9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