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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区物业自主管理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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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小区物业自主管理方案一、 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1、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公益事业,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时间从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的能力的产权人、产权人代表、产权共有人。2、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是9名,其中主任1名和副主任2名。3、业主大会应由过半数以上具有投票权的业主参加,如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理出席。4、为了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业主代表组成筹备小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5、筹备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1

2、)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2)拟定业主委员会章程、管理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3)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举产生办法;4)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5)按本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后,筹备小组自动解散6、第一次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以下办法:1)筹备小组提名推荐;2)业主代表提名推荐;3)业主联合提名推荐,单个业主提名推荐或自荐:5) 筹备小组按法定程序审查被推荐人的资格,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业主大会选举;6)首届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得票过半数最多和在委员中择优推选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7、业主

3、委员会委员投票选举办法:1)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在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中投票选举产生;2)投票结束后,由筹备小组推选的监票、计票人员或者筹备小组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3)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4)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依据得票数顺序产生9名业主委员会委员。 5)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由当选的委员投票产生。 6)选举结果当场宣布,所有选票应当保留备查。 7)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受全体业主的直接监督。经拥有物业管

4、理区域内专有面积占20%以上的业主提议可以提请罢免选出的委员。二、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部门,负责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除此之外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还履行以下职责: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聘任专人负责物业管理日常工作;3、依照法规、规章、规定负责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续筹并监督其使用和管理;4、制定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5、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服务活动;6、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7、监督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业主在对物业管理有意见时要首先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替业主做主,不可自做主张对物业管理人员采取不合理手段。三、物业管理1、物业管理机构的设立小区物业管理采取自主管理制,由业主委员会聘任一名专职同志主持物业管理日常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负责聘请保安、保洁、维修、绿化人员进行物业维护工作;2)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保安、保洁、维修、绿化人员日常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管理水平,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3)做好各种对外、对内关系的处理,健全物业资料;4)负责业主报刊、信件收发、业主投诉等事件的处理;5)组织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的收缴工作;6) 组织完成业主委员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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