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工程建设合同协议书协议书编号:(编号)甲方:(具体姓名/单位名称)证件号码/注册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具体姓名/单位名称)证件号码/注册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水利工程建设需要,乙方具备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能力和经验,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内容与范围1.1 甲乙双方同意以本协议为依据,就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进行合作。1.2 合同涵盖的水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水坝、挖矿、输水管道、水处理设备等相关工程项目。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2.1.1 提供相应的工程建设要求和设计方案,并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项;2.1.2
2、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施工等工作进行监督和验收;2.1.3 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2.1.4 合理向乙方支付承包工程款项。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2.2.1 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工程设计及施工方案;2.2.2 按照协议约定的工程时间节点,按时进行工程施工;2.2.3 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施工;2.2.4 配合甲方进行工程监理和验收工作;2.2.5 合理收取工程款项。第三条 价格与支付方式3.1 工程设计费用及施工费用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甲方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3.2 如需调整设计方案或施工进度,应及时协商并确定调整后的费用和支付方式。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若一方违约,应向
3、对方支付违约金。4.2 无法实现合同目标的情况下,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第五条 协议的解除与终止5.1 协议解除事由包括但不限于:双方达成书面协议、法律法规规定等。5.2 协议解除应由双方书面确认,解除后双方解除合同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6.2 若协商无果,双方同意提交相关争议到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七条 未尽事宜7.1 本协议项下未尽事宜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协议或书面确认。第八条 有效期与补充8.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即时生效,有效期为_年;8.2 双方如需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代表签署确认。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