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舶租赁合同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和背景甲方为船舶的所有人,乙方为船舶的承租人,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自愿协商的原则,就船舶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二条 租赁期限1. 租赁期限为从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租赁期满之日止。2. 若租赁期限届满时乙方租船使用时间未到,经双方协商可以继续租赁或提前返航。第三条 租金与付款方式1. 租金的总额为 金额,乙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租金: - 首付款:金额在协议签订之日起天数日内支付。 - 分期付款:金额在租赁期限开始后天数日内支付。 - 尾款:租赁期满后金额在天数日内支付。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第四条 船舶使用和保证1.
2、 乙方应妥善使用船舶,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危险等活动。2. 乙方应承担船舶在租期内的保管、损耗、修理等费用。3. 乙方应对船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持船舶在良好的工作状态。4. 乙方应按照船舶的使用安全规范和操作指南,确保乘客和船员的安全。第五条 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2. 若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受到第三方的索赔请求,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第六条 保密条款1. 本协议双方应对彼此间所涉及的商业、技术、财务和运营等信息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2. 本协议双方对于已经获得的保密信息,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泄露和不当使用。第七条 争议解决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2. 争议期间,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除非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第八条 协议生效和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