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渔业船舶检验指南第四分册 上册船长L12m国内海洋渔业船舶初次检验(征求意见稿)2014年9月11日目录一般规定3建造渔业船舶检验项目分类7项目检验操作指南10一、A类项目101 核查船舶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102 审查申报检验的材料113 核查船用产品证书124 船体及设备125 吨位丈量176 载重线197机电设备208 防止污染设施219 倾斜试验2310 稳性审查及航区核定2411 系泊、航行试验25二、B类项目271船体272 船体密性试验273 舵及操舵装置检查274 锚泊及系泊设备的检查275 航行设备286主机、辅机、轴系、螺旋桨的安装及试验287管系的安装及密性试验288燃油箱
2、柜的布置289舵机、机驾合一装置的安装和可靠性2810电气设备29一般规定一、适用范围本分册适用于船长L12m国内海洋渔业船舶(简称小型渔业船舶)初次检验,休闲渔业船舶除外。二、检验项目分类本指南依据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的要求,根据渔业船舶检验项目的不同特性将其划分为A类、B类、C类三种,并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 (一)A类检验项目是指验船师必须实施现场检验并核查相关材料的检验项目。对于A类检验项目,验船师必须严格执行现场检验,落实检验要点,确认是否符合检验标准。(二)B类检验项目是指通过渔业船舶修造企业、船舶所有人和检验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查、检测、试验并出具相应报告,验船师进行确认的项目。1、
3、渔业船舶修造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严格按照国家和企业的标准修造渔业船舶,确保渔业船舶修造质量,向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提交船舶质量证明书,对渔业船舶的修造质量负责。2、船舶所有人应对营运渔业船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船舶及设备的正常使用,向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提交船舶技术状况声明,对渔业船舶的维护、保养和正常使用负责。3、验船师应当审核渔业船舶修造企业提交的船舶质量证明书和船东提交的船舶技术状况声明,并结合予以确认。初次检验时,对B类检验项目以及船舶质量证明书、船舶技术状况声明有疑问时应当予以抽检,抽检不合格应当扩大检验范围。(三)C类检验项目是指需要由渔业船舶修造企业和船舶所有人按照标准要求自查完
4、成的项目,必要时验船师可予以抽查。三、船舶分类为了明确小型渔业船舶的检验要求,根据船型特点将其划分为以下四类:一类小型渔业船舶:系指船长7mL12m有上层建筑或甲板室结构的海洋机动渔业船舶。二类小型渔业船舶: 系指船长7mL12m无上层建筑或甲板室结构的海洋机动渔业船舶。三类小型渔业船舶:系指船长7mL12m的海洋非机动渔业船舶。四类小型渔业船舶:系指船长L7m的海洋渔业船舶。四、作业航区划分及作业限制航区划分及作业限制规定如下: 1、沿海航区:系指台湾岛东海岸、台湾海峡的东海岸及西海岸、海南岛的东海岸及南海岸距岸不超过10n mile的海域和除上述海域外距岸或庇护地不超过20n mile的海
5、域。2、遮蔽航区:系指由海岸与岛屿、岛屿与岛屿围成的遮蔽条件较好、波浪较小的海域。在该海域内岛屿之间、岛屿与海岸之间距离不超过10n mile;或距岸或庇护地不超过10n mile、台湾海峡及类似水域距岸不超过5n mile的区域。作业限制:船舶满载并限制在蒲氏风级不超过6 级,目测波高不超过2m的海况下,以其90%的最大航速航行时,航程时间不超过4h。3、平静水域:系指距岸不超5n mile的水域。作业限制:船舶满载并限制在蒲氏风级不超过6 级,目测波高不超过1m的海况下,以其90%的最大航速航行时,航程时间不超过2h。五、图纸资料的送审要求1、一类小型渔业船舶申请初次检验时,应按渔业船舶法
6、定检验规则(船长大于或等于7m但小于12m沿海渔业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9)(以下简称海洋小船规则(2009)的要求,向验船机构报送相关图纸资料及技术文件。验船机构可根据船型、船长等实际情况增减图纸资料。对于新船型、特殊船型、尺寸较大的船型不能减少图纸资料要求。对于传统船型建造、按常规作业方式的渔业船舶验船机构可根据情况增减图纸资料。2、二、三、四类小型渔业船舶申请初次检验时,对于按照当地传统船型建造、按常规作业方式的木质渔业船舶,可免予提交图纸资料。3、钢质、玻璃钢、铝合金材质的小型渔业船舶应按照一类小型渔业船舶的要求提交基本图纸资料。建造渔业船舶检验项目分类 一、A类项目1 核查船
7、舶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A2 审查申报检验的材料 A3 核查船用产品证书 A4 船体及设备4.1 敞开艇的不沉性试验A4.2 监督测量船舶主尺度A4.3 救生设备配备及存放A4.4 消防设备的安装及消防用品的配备A4.5 信号设备A5 吨位丈量 A6 载重线 A7机电设备7.1 主机及推进系统的安装检查7.1.1审查主机、推进装置等主要设备, 并核对其功率指标 A 7.1.2 安全防护 A7.2 无线电设备A8 防止污染设施 A9 倾斜试验 A10 稳性审查及航区核定 A11 系泊、航行试验 A 二、B类项目 1船体 1.1 船体材料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B 1.2 检查船体结构装配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8、B 2 船体密性试验B 3 舵及操舵装置检查B 4 锚泊及系泊设备的检查B 5 航行设备B 6主机、辅机、轴系、螺旋桨的安装及试验B 7管系的安装及密性试验B 8燃油箱柜的布置B 9舵机、机驾合一装置的安装和可靠性B 10电气设备B 项目检验操作指南 一、A类项目 1 核查船舶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1.1 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小型渔业船舶初次检验报告第一条,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二章第2节2.2.1.1、2.2.1.2 1.2检验方式:A 1.3 具体实施方法:按照设计图纸审查规定,对新建船舶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进行核查。核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有效的图纸批准文件,如设计图纸
9、批复函;(2)整套图纸是否齐全。按照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二章第2节2.2.1.1、2.2.1.2中的图纸目录,对图纸进行逐一比对。(3)如发现批准图纸中存在重大缺陷时,应及时联系图纸批准单位重新批准图纸。如: 船舶作业方式与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批准的作业方式不符、主机功率超出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批准的功率、船体结构或材料不满足规范要求、稳性计算书不满足规则要求等。船舶建造过程中若要进行重大改变(如布置、结构、主机、螺旋桨等)时,应由原图纸批准单位重新批准图纸。(4)如发现批准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是非原则性问题时,验船师应在重新报审的图纸上签字确认。如安全设备的数量、规格不满足规则要求等。
10、(5)对于按照当地传统船型建造、按常规作业方式的二、三、四类木质小型渔业船舶,可免予提交图纸资料。 2 审查申报检验的材料 2.1 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二章第1节2.1.4.5 2.2 检验方式:A 2.3 具体实施方法:审查检验申请人提交的下列文件资料:(1)船舶检验申报书;该申报书应由建造厂填写,注意审查申报书中船舶尺度与设计图纸的一致性,主机功率与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批准的数值一致性,申请日期填写的具体时间与申报书提交时间间隔期。(2)船网工具指标审批文件;捕捞渔业船舶应当审查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原件,留存复印件。为了防止一张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造多船现象,
11、可以在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船检证书办理栏内予以标注“该批准书已经用于造船”。(3)船名号审批文件;(4)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及审图意见书;查看审批盖章的设计图纸,查看审批的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设计图纸批复函,查看审图意见书以确定在建造施工中对于验船师图纸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解决并得到有效落实。(5)船舶建造合同复印件。渔业船舶检验属于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行政许可的要求,对于渔业船舶检验申报材料审查无误后,受理机关应当出具受理的书面意见;对于审查发现问题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 3 核查船用产品证书 3.1 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小型渔业船舶初次检验报告第二条,海洋小船规则(2
12、009)第二章第2节2.2.1.5 3.2 检验方式:A 3.3 具体实施方法:核查救生、消防设备、主机、齿轮箱或离合器、螺旋桨等主要设备的船用产品证书。对主机功率小于22kW渔业船舶的主机、齿轮箱或离合器、螺旋桨可免于此项要求。如验船师对产品证书的有效性有怀疑时,应联系发证单位予以核实,如对产品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进行复检。救生设备包括:救生圈、救生衣和降落伞火箭信号;消防设备包括:各种形式的手提灭火器,如干粉灭火器、CO2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消防水桶等。 4 船体及设备 4.1 敞开艇的不沉性试验 4.1.1 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二章第2节2.2.1.5 4.
13、1.2 检验方式:A 4.1.3 具体实施方法:新船或批量建造的首制船应进行灌水试验。验船师应现场监督船舶建造单位按下列要求进行灌水试验验: (1)船上所有装备齐全,每个乘员按28kg重量计,可用压铁替代就位,油、水装满; (2)向艇内灌水,直至艇内与艇外的水持平; (3)在完成.1和.2项后,在乘员总重量不变的前提下,将其中(10+5n)kg乘员重量移至一舷护舷材的任何位置处,艇仍不致倾覆。n为额定乘员数; (4)在完成上述3项项后继续向艇内灌水,艇应在不论多少水的情况下仍不致沉没。 4.2 监督测量船舶主尺度 4.2.1 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二章第2节2.2.1
14、.5 4.2.2 检验方式:A 4.2.3 具体实施方法:验船师现场监督船厂质量检查部门的测量并确认测量结果。验船师应现场监督船舶建造单位对船舶总长(Loa)、型宽(B)、型深(D)等主尺度进行测量。实船主尺度的精度:钢质和玻璃钢材质的标准为总长或垂线间长精度误差Loa/1000mm,型宽精度误差B/1000mm,型深精度误差2D/1000mm。 4.3 救生设备配备及存放 4.3.1 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小型渔业船舶初次检验报告第三条4.01、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二章第2节2.2.1.5 4.3.2 检验方式:A 4.3.3 具体实施方法:救生设备主要指:救生圈、救生衣、烟火信号。1
15、、数量:救生设备数量配备应符合下表要求:船舶种类救生圈救生衣遇险信号一类船舶1每人1件沿海航区:4支;遮蔽航区或平静水域:2支二类船舶1每人1件三四类船舶每人1件上表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一类船舶配备的救生衣应符合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2014年修改通报(国渔检(法)201467号)的要求:2015年7月1日以后,新建渔船应为船上人员每人配备1件救生衣(100)或以上等级的救生衣。如图1所示。现有渔船配备的救生衣换新时,应更换为救生衣(100)或以上等级的救生衣。若船舶所有人声明该渔船仅在距岸10海里以内的海区作业,则可为船上人员每人配备1件救生衣(73.5)。(2)遇险信号是指火箭降落伞火焰
16、信号,如图2所示。 图1 救生衣 图2火箭降落伞火焰信号(2)存放救生设备的存放应满足以下要求: 救生圈应存放在易于取用之处,即航行作业时救生圈不得放入舱内,不得捆绑、不得覆盖,以确保其即刻可用。救生圈上应标记船名和船籍港。即在救生圈的两面分别用汉字和拼音标记船名和船籍港,如一面标记“鲁烟渔66666”、“烟台”,另一面标记“LU YAN YU 66666”、“YAN TAI”。救生衣应存放在易于取用之处,可放于船员舱室或集中在驾驶室。烟火信号应储存在可携带的水密容器中并置于船舶操纵位置。 4.4 消防设备的安装及消防用品的配备 4.4.1 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小型渔业船舶初次检验报告第三条
17、4.02、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二章第2节2.2.1.5 4.4.2检验方式:A 4.4.3 具体实施方法:(1)消防设备的配备总要求如下: 船舶种类干粉灭火器太平斧消防水桶一类船舶211二、三、四类船舶1其中:一类小型渔业船舶驾驶室应配备1具容量不少于2kg的干粉灭火器;机器处所应配备2具容量不少于2kg的干粉灭火器,当主机功率小于30kW时可减少1具。上表中,太平斧可用生活用斧代替;消防水桶可用生活水桶代替,但必须带有适当长度的绳子。(2)灭火器应存放于驾驶室和机舱,并置于固定的灭火器架内,以确保其即刻可用。 4.5 信号设备 4.5.1 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小型渔业船舶初次检验报告
18、第三章5.01、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二章第2节2.2.1.6 4.5.2 检验方式:A 4.5.3 具体实施方法:确认船舶建造单位提交的船舶质量证明书中信号设备的配备应符合以下要求。(1)一类船舶应配备下表要求的信号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配备数量备注Loa12mLoa12m1双色灯(左红、右绿)1组1组配此灯于中心线处2环照灯(绿色)1仅拖网渔业船舶配备,作业时上绿下白同时显示3环照灯(白色)11兼作锚灯 对夜间不航行、作业的船舶可免除锚灯以外的号灯。(2)二、三、四类船舶应配备1只白色手电筒,配有能发出有效声响的器具1个,对非夜间航行作业的船舶可不配备信号灯。 5 吨位丈量 5.1 条款的
19、出处:该条款出自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四章第4节 5.2 检验方式:A 5.3 具体实施方法:验船师应在船体完工后进行吨位丈量。吨位丈量应通过完工图纸丈量,也可通过实船丈量的方式进行。丈量过程如下:(1)计算上甲板以下围蔽处所的容积V1 V1=0.72LBD m3式中:L上甲板长度,m;B型宽,m;D型深,m。L、B、D、V1的取值应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2)计算上甲板以上围蔽处所(甲板室和舱口)的容积V2丈量其前后端壁内表面间的平均长度,乘以侧壁内表面间的平均宽度,再乘以自顶甲板下表面量至下部甲板上表面间的高度,即得其容积。V2的取值应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平均长度是指端壁两端和中点处的长
20、度总和除以3。平均宽度是指侧壁两端和中点处的宽度总和除以3。(3)计算船舶总容积VV=V1+V2对于没有连续上甲板的船舶,V值应为所有围蔽处所的容积总和,各围蔽处所的容积计算方法与上述相同。(4) 计算总吨位GTGT=k1V式中:k1=0.2+0.02lgV,或按下表查取。V(m3)5101520406080100k10.21400.22000.22350.22600.23200.23560.23810.2400(5)计算净吨位NT:NT=0.35GT(6)量计所得总吨位和净吨位的数值应采用整数,不计小数点后的数值。但丈量所得的吨位值小于1时,取值精确到小数点后第1位,且不小于0.1。吨位证书
21、中的总吨位、净吨位,只填数字,数字后面没有单位“吨”。(7)二、三、四类船舶免予吨位丈量。 6 载重线 6.1 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二章第2节2.2.1.5 6.2 检验方式:A 6.3 具体实施方法:(1)现场确认一类船舶载重线标志的勘划应符合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四章第2节4.2.2的要求。如下图所示。图中船中是指船长中点处,干舷F是指按照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四章第2节4.2.1的要求核定的干舷。木质渔业船舶可免予勘划载重线标志。(2)二三四类船舶免予勘划载重线标志。(3)确认船舶质量证明书中船舶的门、窗、盖有关闭装置并能避免明显进水,舱口围板、门槛、
22、排水舷口、栏杆或扶手等的设置符合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四章第2节4.2.4、4.2.5及4.2.6的要求。 7机电设备 7.1主机及推进系统的安装检查 7.1.1审查主机、推进装置等主要设备,并核对其功率指标。 7.1.1.1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2 章第2节2.2.1.6条。 7.1.1.2检验方式:A 7.1.1.3具体实施方法: 验船师应现场核对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的功率与柴油机的功率是否相符; 7.1.2安全防护7.1.2.1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三章第3节3.3.8条。7.1.2.2检验方式:A7.1.2.3具体实施方法:检查以
23、下设施的正确安装和其安装的相对位置。(1)核查盛装汽油箱柜的材料是否为耐酸材料,并具有足够的强度。油箱的容量是否在30L内,且只允许设置一个;当汽油箱用钢质材料制成时,要检查箱体与地的连接是否可靠;审查汽油箱柜0.04MPa下的压力试验报告。(2)检查油管、水管和其他液体容器,未设置在配电板上方及后面;油管未布设在烟道、排气管及消音器的上方。(3)机舱通向干舷甲板出入口的下方避开了机械运动部件,确认在机械运转部件处和可能对船上人员构成危险的机械部位,设置了防护罩或防护栏。例如:对机械链传动部件、皮带传动部件、产生高温的部件等都要设置防护罩或防护栏杆对人员加以保护。 (4)除非为了保障人命安全,
24、船上禁止采用明火取暖;若采用电取暖时,电热丝不能外露。 7.2无线电设备的检验 7.2.1条款的出处:与本条款相关内容为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五章第5节。 7.2.2 检验类别:A 7.2.3具体实施方法:核查无线电设备的配备。一类小型渔业船舶应配置1台航行安全信息接收装置(或收音机),以便于船舶接收气象警告或气象预报及其他与航行安全有关的紧急信息。二、三、四类小型渔业船舶配备1件通讯设备即可。 8 防止污染设施 8.1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二章第2节2.2.1.6。 8.2检验方式:A 8.3具体实施方法:(1)小型渔业船舶按照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五章第6
25、节5.6.1.1或5.6.1.2条配备了15ppm的滤油设备时,可以仅对设备进行运行试验,试验前要把滤油设备灌满清洁水,试验时间应根据滤油设备型式确定,一般应不小于1小时。试验时滤油设备、水泵、电机等没有异常振动、噪音和发热现象,经过滤后的污水未带有油迹。当发现过滤后的污水带有油迹时,可要求对滤油设备进行效用试验,机舱舱底试验用油水混合物的含油量应大于1%,试验进行30min,开始对过滤后的污水每隔10-15min取样一次,应当提取不少于3个试样,验船师在场时加以密封和标签,试样应当在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尽快做出分析。审查经滤油设备排出污水的化验报告,其含油量应不超过15pp
26、m。(2)当设置了符合下列要求的污油水储存柜时,可以免设滤油设备。海洋小船规则(2009)5.6.1.5给出了污油水储存柜容积的计算公式。应用如下:例,某渔业船舶GT为6,含油污水在船上的储存时间72小时,艉轴承为水润滑。按公式:V=15Tq m3计算污油水储存柜的最小容积 式中:T=72 q=3.510-5GT=2110-5则有:V=15Tq m3=0.2268 m3 且 V大于48q可以取0.23m3对于选用污油水储存柜的船舶,也要设置将污油水储存柜中的含油污水排入港口接收设备的泵和管路,排放管路上设置标准排放接头。在残油柜或污油水柜上应当设置一个便于人工倾倒残油的收集口,便于将平日机械设
27、备换下的废润滑油、废机械油和刷洗机械零部件用过的废柴油等直接收集于残油柜中。所有小型渔业船舶可以借助机舱舱底空间,能够将本条所计算的油污水储存在船上,或设置足够容量的容器将油污水储存在船上,到港后排至接收设施,可以免设污油水储存柜。但是,无论如何禁止将机舱内油污水排放入海。 9 倾斜试验 9.1 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二章第2节2.2.1.5 9.2检验方式:A 9.3 具体实施方法:倾斜试验应当验船师参加并实施监督,船厂、设计单位应负责进行试验。(1)对同厂同批建造的首制船应当进行倾斜试验。验船师应现场监督船舶建造单位或设计单位按照船舶倾斜试验标准(CB/T3035
28、)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倾斜试验,确认试验结果,并在倾斜试验报告上签字盖章。(2)对于无图纸资料的一、二类船舶应按照海洋小船规则(2009)附件“摇摆周期试验程序”进行摇摆试验,确定空船自由横摇周期,进行简易稳性衡准。对于无图纸资料的三、四类船舶免予试验。 10 稳性审查及航区核定 10.1 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小型渔业船舶初次检验报告第三条8.02 10.2 检验方式:A 10.3 具体实施方法:船舶航区的确定依据:一是稳性要求,二是结构要求,三是干舷核定要求,四是安全设备配备要求。(1)验船师审查船舶设计单位提交的完整稳性报告书是否满足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四章第1节4.1.2的要求。审查
29、合格后应在报告上签字盖章,并依据稳性报告和审查船舶质量证明书确定船舶结构、干舷、安全设备配备等来核定船舶航行作业区域。(2)对于无图纸资料的船舶一、二类船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核定的船舶航区为:沿海航区或遮蔽航区。按照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四章第1节4.1.3的要求进行简易稳性衡准计算,空船初重稳距不小于最小初重稳距;满足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四章第1节4.1.4免于核算稳性的要求。三、四类船舶若满足下述条件时可免于核算稳性:型宽吃水比B/d应不小于下表所列之值。型宽吃水比L(m)6789101112B/d5.064.774.544.344.174.023.89注:1、d 为船舶的最大
30、允许吃水。2、L6或为中间值时应用内插法。船舶干舷应满足下述各式的要求:a F 0.1B 对甲板船;b F 0.14B 对敞口船。船上的总人数应不超过下式计算所得之值:N=2+L/3式中:L/3的值只取整数部分。满足上述要求的三、四类船舶航行作业区域确定为遮蔽航区。 敞口船仅限于在平静水域及作业限制条件下营运。 11 系泊、航行试验 11.1 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小型渔业船舶初次检验报告第三条8.01、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二章第2节2.2.1.7 11.2 检验方式:A 11.3 具体实施方法:对于一、二类小型渔业船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试验,对于三、四类小型渔业船舶免于此项试验。(1)
31、验船师审定系泊航行试验大纲;(2)验船师参加并监督船舶建造企业是否按经审定的系泊、航行试验大纲进行试验;(3) 验船师审查系泊航行试验报告;(4) 船舶航性试验应当在船舶完工稳性计算书审批合格后进行。 二、B类项目 1船体 1.1 船体材料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1.1.1 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小型渔业船舶初次检验报告第三条1.01,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二章第2节2.2.1.5 1.1.2 检验方式:B 1.2 检查船体结构装配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1.2.1 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小型渔业船舶初次检验报告第三条1.01,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二章第2节2.2.1.5 1.2.2 检验方式
32、:B 2 船体密性试验 2.1 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小型渔业船舶初次检验报告第三条1.02,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二章第2节2.2.1.5 2.2 检验方式:B 3 舵及操舵装置检查 3.1 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小型渔业船舶初次检验报告第三条2.01,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二章第2节2.2.1.5 3.2 检验方式:B 4 锚泊及系泊设备的检查 4.1 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小型渔业船舶初次检验报告第三条3.01,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二章第2节2.2.1.5 4.2 检验方式:B 5 航行设备 5.1 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小型渔业船舶初次检验报告第三条5.01、海洋小船规则
33、(2009)第二章第2节2.2.1.6 5.2检验方式:B 6主机、辅机、轴系、螺旋桨的安装及试验 6.1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二章第2节2.2.1.6条。 6.2检验方式:B 7管系的安装及密性试验 7.1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二章第2节2.2.1.6条。 7.2检验方式:B 8燃油箱柜的布置 8.1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三章第3节3.3.11条。 8.2检验方式:B 9舵机、机驾合一装置的安装和可靠性 9.1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二章第二节2.2.1.6条。 9.2检验方式:B 10电气设备 10.1条款的出处:该条款出自国内丙种证书初次检验报告第三项第7条。与本条款相关内容为海洋小船规则(2009)第三章第4节。 10.2检验方式: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