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招聘流程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 的为规范员工招聘、试用及转正管理工作,提高人员招聘的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原 则1、公司招聘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择优。 2、员工招聘的标准按公司岗位说明书中的任职要求执行。 3、行政部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或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编制招聘员工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招聘。4、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招聘需求申请,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招聘。(人员增补需提前2个星期申请)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 招聘流程第一条 招聘流程 1、行政人事部根据审批后人员增补申请表,在相关招聘
2、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并筛选出合适的应聘人员及时预约安排面试; 2、应聘人员前来公司面试时需提交个人材料,行政部校验有关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证明、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合法证明),符合条件者填写应聘申请表; 3、第一轮面试由行政部组织实施,并根据岗位需求决定是否增加笔试考核; 4、一般员工的第二轮面试由行政部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主持并提出初录意见报总经理决定; 5、主管及以上员工的第二轮面试由行政部组织、总经理主持并决定录用人员。6、招聘人员可根据情况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第二条 不录用条件 1、隐瞒个人资料真实情况者(劳动关系状况、社会保险、职务成果、保守商业秘密、竞业
3、限制等); 2、与其它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者; 3、被依法剥夺权利尚未恢复者; 4、被依法判处刑罚尚未结案或被通缉者; 5、吸食毒品、赌博或有其它劣迹者; 6、曾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为者; 7、经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8、被录用的员工,经核实有以上情形者,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第三条 报到 1、面试及相关考核通过后,由公司行政部通知应聘人员提交以下资料: (1)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职称证明; (4)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5)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部分岗位需要提供,具体由行政部确定)。 2、面试合格人员接到通知后,
4、应按指定日期、时间、地点前往办理报到手续。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未于通知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受聘。3、新员工报到办理入职手续时,即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签订的,必须在入职后一个月内补签。员工拒绝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不予录用或终止试用。第四条 员工试用 1、新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2、试用期内行政部应对重要岗位进行背景调查工作,经核实有隐瞒个人资料真实情况者,试用关系立即终止。
5、3、行政部与用人部门共同承担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工作。相应工作内容按照新员工入职引导表进行。 4、试用期间有下列情形的人员被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将终止其试用并解除劳动合同: (1)达不到岗位基本要求者(以公司岗位要求为基准); (2)受警告及以上之处分者; (3)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达3次者; (4)事假累计达5日者或有旷工现象者; (5)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者; (6)违反诚信原则者; (7)与公司价值观不符者; (8)对企业文化不认同者。5、试用员工在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标准根据公司薪酬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员工转正 1、试用期满,由本人写出工作总结,所在部门负责人出具鉴定材料,行政部门提出具体意见,并将试用考核结果报请总经理同意后即可转正。 2、试用期员工表现突出、成绩优异且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由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照转正程序批准后,可提前转正。 本制度自2013年08月20日开始执行。 行政人事部: 日期: 年 月 日批示意见及签名DECISION行政副总Executive Vice President批示意见及签名DECISION总经理General Mana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