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保证担保协议新
协议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络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络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保证_________协议(如下称主协议)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乐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证担保范围
1.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协议双方对保证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人应当对所有债务承担责任。
3.协议双方在保证协议中约定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对保证协议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部分没有强制执行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法律不严禁;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不予支持。
第二条 保证担保方式
1.本协议保证方式为:
(1) 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协议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协议中债务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协议约定履行或者没有所有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步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债务人在主协议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规定任何一种保证人承担所有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比例分担。没有约定,平均分担。
第三条 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主协议履行期限届满之后来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应当获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协议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协议除_________以外其他内容,应当事先获得本协议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协议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假如减轻债务人债务,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协议承担保证责任;假如加重债务人债务,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协议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期间为原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协议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协议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担保,债权人可以祈求保证人或者物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范围或者物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承担了担保责任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规定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担保,物担保协议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保证人仍应当按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协议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所有物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告知债权人,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由变更后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贯彻为债权人所接受新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过其自身承担能力担保。
3.本协议主协议既有保证又有物担保,保证人对物担保以外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协议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
(2)主协议债权人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反真实意思状况下提供保证。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保证人可以参与破产财产分派,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协议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同意。
第五条 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规定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状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规定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协议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布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签订保证协议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保证人不具有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协议;但保证协议一经签订,保证人与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协议有效性。
第六条 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协议约定其他义务,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主协议项下金额_________%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导致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局限性以弥补所受损失,应赔偿债权人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签订主协议和保证协议,债权人可以祈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导致损失,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如下申明和保证:
1.保证人是根据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可以以其自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目前或计划经营业务;
2.保证人有充足法定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责任;
3.本保证书在主协议生效时同步生效,即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行,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4.保证人在签订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章程或成立文献或
(2)违反或触犯保证人签订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保证人自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文献;或
(3)超越保证人保证权限(不管是受保证人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或超越保证人董事会权限,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自身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债务,亦未在保证人已签下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献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献中所定下违约事件;
6.没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保证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保证人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7.除法定优先债务以外,保证人在本保证书下所承担责任为直接及无条件,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8.保证人在本保证书签订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债务履行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保证人有不利影响;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充足和对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证书签约日时存在所有实际重要债务;
(2)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近来审定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晰地反应了该报表所波及期间保证人财务状况,同步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毕后,保证人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3)保证人没有任何未在其近来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未实现损失或预期损失;
(4)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不管与否遵照本保证书任何条款而提供)有关保证人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当日为真实、完全和对;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所有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扣减或预扣。
第八条 保证人免责范围
1.保证协议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协议,但未经保证人同意(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约定外);
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担保状况下,债权人放弃物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范围内免责。
第九条 告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所有告知以及双方文献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告知和规定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方可采用公告送达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告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由未告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有关责任。
第十条 争议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假如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所有或部分义务,该义务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阻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应尽量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告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有关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合适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也许或不实际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怎样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安闲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临时延迟协议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不必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无法预料或虽然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开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使该方对本协议所有或部分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也许或不实际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劫难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管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协议变更解除
本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双方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十三条 协议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原则、协议目、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内容,按照一般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双方可以达到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保证协议效力
1.本协议效力独立于被保证主协议,主协议无效并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2.保证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未经保证人书面授权或者超过授权范围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协议,本保证协议无效或者超过授权范围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过错,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对应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
3.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措施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债权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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