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奖助学金协议甲方:学生姓名乙方:奖助学金提供方鉴于甲方是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学生,并且有意申请乙方提供的奖助学金,双方根据自愿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奖助学金的内容和标准1.1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奖助学金,用于资助甲方完成学业。1.2 奖助学金的标准、金额以及发放方式将由乙方根据甲方的学业表现和经济状况进行评估和决定。第二条 奖助学金的使用规定2.1 甲方保证所获得的奖助学金将仅用于学习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学费、教材费、生活费等。2.2 甲方不得将奖助学金用于非学习相关的消费或其他任何违法、不良行为。2.3 甲方应
2、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学习进展和经济状况的相关材料和信息。第三条 奖助学金的监督和管理3.1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奖助学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甲方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进行学习进展和经济状况的核实等。3.2 如发现甲方存在任何违反协议规定或其他不良行为的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或暂停向甲方提供奖助学金,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助学金。第四条 协议的有效期和解除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议有效期。4.2 任何一方有权在提前提前解除期限给对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申请。但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按照双方约定进行解决。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5.2 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法律适用和其他6.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以及变更或终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6.2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对协议的解释产生实际效果。6.3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如有)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学生姓名):签字:_日期:_乙方(奖助学金提供方):签字: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