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经济贸易合作协议国际经济贸易合作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当事方(以下合称为“双方”)在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基础上订立:一、目的和范围1. 双方旨在促进国际经济贸易合作,扩大双方经济利益。2. 本协议适用于双方在经济贸易领域的合作、交流和其他紧密相关活动。二、权利和义务1. 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互相尊重、平等互利,对存在的差异和争议进行友好协商解决。2. 双方应遵守国际法和相关国际经济贸易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世界贸易组织规定、自由贸易协定等。3. 双方应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权益,禁止盗版、侵权等行为。4. 双方应加强合作,在贸易领域分享信息、技术和经验,并相互提供便利和支持。5. 双方应避免不公
2、平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垄断、市场独占、倾销和补贴等。三、合作机制1. 双方应建立和完善合作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定期会议、工作组、研讨会等形式,以促进合作和交流。2. 双方应加强联系和沟通,并及时就合作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解决。四、知识产权保护1. 双方应共同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2. 双方应加强合作,共同打击盗版、侵权和其他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五、争议解决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 若经友好协商仍无法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六、协议的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2. 本协议有效期为_年,期满后可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是否继续有效。3. 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或解释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本协议在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字/盖章:日期:乙方(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字/盖章:日期: